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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富男嫉恨老闆有錢放火燒廠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6日 18:5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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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故事   

  本報記者  陳東升

  本報通訊員 陳 靜 鄭茜

  他對老闆不滿,因為老闆是個瘸子,個子小,卻賺大錢;他3次放火燒廠,因為他要老闆為這“不公”埋單。偏執的個性讓他最終受到法律的制裁。

  近日,經浙江省台州市黃岩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黃岩區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處被告人黃林有期徒刑四年,判處被告人楊健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3次縱火釋放心中不滿

  黃林是模具廠的一名小工,每月工資3000元左右。簡單乏味的工作讓他産生不少抱怨:老闆每天開好車,坐辦公室,人都看不到,賺錢這麼容易。我每天辛辛苦苦幹活,卻賺不到多少錢。每當聽到黃林發牢騷,同事們都一笑置之。

  今年1月7日,上晚班的黃林作出了一個瘋狂的決定,他要給廠子放一把火來嚇唬嚇唬老闆,發泄他心中壓抑許久的不滿。當晚7點左右,黃林出去買了一個打火機。回到車間,看到只有同事楊健在,便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他。楊健聽了嚇一跳,推脫説不敢。但在黃林的説服下,楊健同意幫忙望風。

  黃林向楊健要了一支煙出去了。他選擇在變壓器和倉庫之間點火,沒有成功。心有不甘的黃林回車間再向楊建要了支煙,扔在一堆尼龍紙上,結果香煙還是滅了。

  回到車間的黃林有些失望,他自言自語道:“等一下我用塑料棒點。”過了一會兒,黃林從地上撿起一根塑料棒又出去了。這次他將點燃的塑料棒朝堆放著木板、紙板的墻角扔去。不久,回到宿捨得黃林特地打電話向楊健詢問有沒有著火。楊健後來回電稱,火已經著起來,火勢挺大,十幾個人正在滅火。

  “給100萬,否則燒了整個廠”

  第二天,回到廠裏的黃林看到昨晚起火的地方墻壁已經被燒得漆黑。但是,一場大火並沒有釋放黃林心中的不滿,他覺得要繼續嚇唬老闆。幾天后,黃林買了一張手機卡,向老闆娘發短信,大意是要100萬,否則將燒了整個廠。見老闆娘沒有回應,黃林通過深夜打電話、發短信的方式繼續騷擾,有時候響一下,有時候響很長時間。黃林還頗為得意地對楊健説:“我發短信嚇唬老闆,老闆被我嚇死了。”

  短信的內容引起了老闆的警覺,原本以為廠裏大火是一次意外,但在收到一條條恐嚇短信後他堅定了有人放火的推測,於是在3月19日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經過公安機關的偵查,目標鎖定廠職工黃林有重大作案嫌疑。經訊問,黃林承認了所有事實。

  看老闆有錢心理不平衡

  現年28歲的黃林是黃岩人,身材高大,16歲初中輟學後便一直在做模具。説起放火的原因,黃林毫無避諱地説:“我對老闆這麼有錢一直不滿,就想放火嚇唬他。”黃林交代説,老闆是個瘸子,個子又這麼小,平時開保時捷,坐在車裏人都看不到,看到他這麼有錢,自己卻賺不到錢,心裏有點不平衡。

  同事余某回憶説,當晚火勢很大,著火點離成品倉庫只有一墻之隔,幸虧救火及時,否則整個廠區著火,後果不堪設想。

  老闆娘孫某稱,黃林惡意騷擾期間,曾接通過他的一個電話,也曾坦率地告訴他,如果在廠裏受到不公正待遇,可以來找她説。但是,電話那頭黃林沒有出聲,挂斷電話後依然固執地堅持自己的想法和做法。孫某説,因為擔心公司的安全,自己嚴重失眠。

  了解黃林的同事説,他是一個內向的人,不善交流,個性比較偏執。而當天開庭,黃林袒露,放火只想嚇唬嚇唬老闆,發泄一下心中不滿,以為只是個小事,沒想到會是這麼嚴重。

  故事背後

  市場經濟大潮觸及社會財富分配的利益格局,出現了貧富差距。少數人無法正視這種差距,在內心表現為一種“仇富心理”的偏激化。

  辦案檢察官彭紅鵬告訴《法制日報》記者,仇富心理本身並無好壞,關鍵看你如何理解它、化解它,有些人能很好的激勵自己,定下目標,好好努力,獲得成功;有些人則悲鳴社會不公,暗自消沉,甚至違法犯罪。隨著市場經濟制度化和法制化進程的加速,現代人更應該能夠以一種理性、包容、全面的心態來對待合理的收入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