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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四倍:應當如何面對社會誠信危機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6日 16: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燕趙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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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四倍

  一個名叫郭美美的20歲女孩微博炫富,將中國最重要公益機構之一的中國紅十字會推向輿論漩渦的中心,使其面臨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機。近年來,“瘦肉精”事件、“染色饅頭”事件、唐駿學歷“造假門”引發的各個領域誠信危機現象愈演愈烈,已演化為當前中國迫切需要解決的社會問題。由此引出的社會誠信缺失問題,引發了高層強烈關注。(今日本報11版)

  誠信在古代先哲們看來是立身之道、修業之本,更是國之立政之基。誠信危機在道德上表現為人際關係的扭曲,在經濟政治文化領域中表現為經濟秩序的混亂、政治文明的淪喪、社會風氣的敗壞。凡此種種造成我國經濟運行成本的高昂,資源配置效率的低下。《中國青年報》曾披露説我國每年因不講誠信而付出近6000億元的代價。“染色饅頭”事件發生後,溫家寶總理稱這些惡性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誠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經到了何等嚴重的地步”。

  法律雖然不能裁判道德,但法律裁判的絕對是不道德的行為。在社會轉型期,由於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制、法規不完善,監督不到位,造成法律制裁乏力,使得不講誠信的行為不但沒有得到遏制,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勢。本來,誠信與法治是相互補充相互支持的,健全的法制體系既是誠信規範的前提和基礎,又為誠信規範的確立提供最基本的保障。由於我國法制不健全、誠信制度缺失,就造成社會誠信危機的現狀。

  當下在我國,失信的成本低於收益。從經濟利益上找原因,人們之所以敢於動輒失信在於失信付出的成本極低,甚至根本不需要付出成本,還可以從失信中得到好處,而不必付出任何代價。這樣的“好事”何樂而不為呢!

  誠信危機就是一種在現實社會生活中由於制度、體制轉換和變更而帶來的經濟物化傾向與道德文化功利性導向之間衝突的一種現實反饋。多元的價值觀和道德觀的混亂與衝突,使得道德相對主義盛行。道德似乎變成了可有可無的東西,誠信、契約等觀念也失去了其原有的尊貴地位。在某些人的心目中,良心、責任、信念、信用這些最有效的道德約束機制已經變得毫無價值,他們很少去想自己的行為是否合乎道德,合乎承諾,而是熱衷於計算功利的大小,金錢的多少。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任何道德體系的維護都要靠自律與他律相結合才能得以維護,他律即需要有操作性強的規則和制度,使失信者付出高昂的成本,使其在有形和無形的利益上獲得最大的制約,使未失信者引以為戒。據報道,一位在德國的中國留學生已取得了博士學位,因為曾經有乘坐公共汽車逃票三次被抓的記錄,結果無論是去大公司還是去小公司求職,全部被拒絕。試想在這種情況下,還有誰敢違規逃票嗎?因此,應從法律、行政、經濟等多方面加強誠信制度的建設。

  社會轉型期的誠信危機猶如一塊巨大的絆腳石,著力消除已經刻不容緩。所以,筆者認同文章中學者的判斷,政務誠信是整個社會誠信的風向標。在當前,中國要最終化解這場社會誠信危機,必須先解決政務誠信的問題,而政務誠信問題不解決,勢必助長誠信危機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