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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7月21日電(記者 于立霄)北京市在審計中發現,項目資金閒置、拆遷配套資金不到位、項目未達預期目標等問題大量存在,其中有13.55億元項目資金閒置,9374萬元土地開發資金存在問題,軌道交通拆遷配套資金到位率僅為6.55%。
21日舉行的北京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聽取了市審計局局長李穎津受市政府委託所作的《關於北京市2010年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報告披露了以上數字。
審計報告指出,由於項目前期論證不充分、無具體實施計劃、項目單位組織協調不力等原因,部分項目進展緩慢,造成13.55億元項目資金閒置;部分項目未按計劃完成,部分設備設施閒置未用。
在軌道交通審計方面,市審計局對北京7條軌道交通建設進行了跟蹤審計,7條軌道交通線總長180.48公里,總投資估算1024.44億元。截至審計日,部分區縣應到位拆遷配套資金48.54億元,實際到位3.18億元,到位率僅6.55%。
在土地開發資金審計方面,市審計局對北京34個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進行了審計,建設總規模8.09萬畝。發現的主要問題是,部分項目違規投招標和轉、分包,涉及資金9374萬元,部分項目資金閒置。
報告分析認為,北京在軌道交通建設中,造成政府拆遷配套金到位僅為6.55%主要原因是,部分施工現場管理和監理人員資質不符合要求,部分區縣未嚴格按照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執行,多撥付了拆遷補償款。
此外,審計還發現,3家單位私存私放資金或私設“小金庫”,涉及金額397萬元。3家單位在項目承擔單位領取勞務費、補貼共計359萬元。針對私存私放和私設“小金庫”問題,審計提出了對責任人進行行政處理的建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