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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高速被曝假高鐵安置房之名豪奪千畝耕地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1日 09: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時代週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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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姚海鷹 彭岩鋒 發自濟南

  “我們這個城中村,總共才千畝耕地,原來都是成片的葡萄園,現在全都廢了。”

  7月16日,杜憲華站在已長滿野草的葡萄園裏,指著近在咫尺的繁忙工地,顯得既氣憤又無奈。

  時代週報記者了解,杜所在的井家溝村,隸屬於濟南市市中區七賢街道辦事處管轄,位於濟南市二環路以內,是名副其實的濟南市中心城區地帶。從2009年開始,已正式通車的京滬高鐵聯絡線恰好通過此地。之前,村中300余戶村民的房屋為此拆遷,卻未獲得應有的2億多元補償款。而且,與此同時令村民們感到恐慌和不解的是:關係到幾千村民生計的約1000畝葡萄園也被強行徵用,作為“高鐵安置房”建設用地。這相當於,村民既未獲得按政策應得的國家高鐵拆遷補償款,還要因此失去賴以生計的葡萄園一級耕地。

  起初,人們把矛頭指向街道辦事處和井家溝村委會,指責當地政府為一己私利出賣村民公共利益。為掩蓋事實,繼續撈取不法利益,在2個月前的2011年5月,井家溝村還發生了操縱村民選舉的事件。

  “道理很簡單,如果讓新的村委班子上任,前面的事情就會暴露”,知情者説。

  而據時代週報記者查證,上述只是冰山一角。除已被開闢的300多畝,其中80畝在無任何土地、規劃等手續情況下正用於“高鐵還建房”建設外,千畝葡萄園中的所剩大部分也將被用作商業開發。而幕後推動者,正是京滬高鐵山東段的投資方—山東高速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山東高速)。

  知情者評述,山東高鐵的如意算盤是,既不用如數支付高鐵拆遷補償款,又可借“高鐵還建房”之名豪取村民的耕地儲備商業開發,可謂一舉兩得。

  高鐵拆遷補償相差四倍

  京滬高鐵有2.06公里聯絡線經過濟南市市中區井家溝村,“高鐵經濟”還未給人們帶來任何實惠,但“高鐵拆遷補償”標準問題卻已讓當地城中村村民揪心了兩年多時間。

  時代週報記者了解,因高鐵建設需要,2008年底,拆遷工作就陸續在井家溝村展開。“只不過當時還局限村外圍的一些廠房,”當地村民韓樹林告訴記者,“當時給廠房的拆遷補償標準是900元-1000元/平方米。我們當時猜房屋的補償肯定會高於這個標準”。當時大部分村民對房屋拆遷早有心理準備,且京滬鐵路屬國家重點項目,“我們內心肯定是支持高鐵的建設,但是後來的補償標準低得讓我們難以接受。”

  2009年2月底,村主任管廷良和村黨支部書記張繼東參加市中區有關部門舉行的拆遷工作會議。會議共召開了4天之久,但是出臺的補償方案卻令村民分外不滿。拆遷共涉及328戶村民,採取貨幣補償和安置房補償二者結合的方式,普通平房補償為600元/平方米,磚混凝土結構的樓層建築給予900元/平方米的補償;村中還將劃出一塊面積80畝的土地建設還建房,安置標準為40平方米/人。只不過,村民卻需以900元/平方米的價格進行回購。

  如此低的補償標準令大部分村民無法滿意,尤其在知曉鄰村的補償標準後,更讓他們無法接受。

  據時代週報記者了解,此次拆遷共涉及市中區4個村莊,而以井家溝村的補償標準最低。韓樹林向時代週報記者直言自己的憤慨,“山凹村、白馬山村和我們村毗鄰相連。為啥補償標準相差這麼大?”上述兩村與井家溝村同屬濟南市二環路以內,區位條件相似,而他們的補償標準卻逾4200元/平方米,並且若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拆遷可得到額外的15%的經濟獎勵。“相鄰的村莊,有的房屋甚至是一墻之隔,補償標準卻相差4倍。這讓我們感覺受到了不公平待遇。”

  2009年3月,村民們便開始向市中區京滬高鐵建設協調小組(下稱協調小組)反映意見,表示希望如鄰村獲得同樣的貨幣補償即可。據杜憲華回憶,當時市中區國土資源局副局長王戈給他的回復是:“我們也並不想幫你們建安置房,也只採取貨幣補償的形式,但是你們村委要求蓋。”7月15日,王戈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對此事卻諱莫如深,欲言又止,“我現在不記得是否講過這句話。”同時,他説道,“國家都有政策,應該按政策給予補償。”

  起初階段,只有不過二十戶的村民簽署了補償協議。大部分村民多次就補償方案與相關部門進行交涉,遲遲未獲有效解決。拆遷終於開始了。2010年5月20日,在管廷良和張繼東的帶領下,200多名不明身份的人員,2台挖掘機進入村莊,欲實施拆遷。在村民集體抵制下,對方並未得逞。

  僅5天后,更大規模的拆遷行動開始。5月25日淩晨三時許,近3000人將村子圍了個水泄不通。“他們把村莊的路口全部封了,還拉了警戒線。”3號樓的20戶村民被強制拆遷。拆遷人員野蠻地用鐵棍撬門而入,把人從房屋中抬出來。“傢具都被砸壞了,小孩兒都被嚇哭了。大家都很害怕。”韓樹林想起那天的情形仍然心有餘悸,“其中,井傳黨和井秀美兩人還遭到毆打。”

  土地性質成補償懸殊藉口

  第一次強拆在當天中午就全部完畢。3號樓留下滿地瘡痍。

  此事過後,村委會進一步提高了補償標準。村主任管廷良向村民許諾,增加10平方米/人的安置房面積,且回購的價格也從900元/平方米降至600元/平方米。

  而在杜憲華看來,這是“威逼之後”的利誘,“這10平方米/人的補償只是口頭承諾,並沒有寫在協議之中。”

  2010年的6月19日和6月22日,井家溝村民又遭遇了兩次大規模拆遷。在經過3次強拆之後,328戶房屋全部夷為平地。

  儘管拆遷早已結束一年有餘,杜憲華、李茂和、井傳亭等8戶村民仍然沒有簽署補償協議。“沒簽署協議的,不僅得不到資金補償,安置房也無份參與。”

  但是在管廷良眼中,一直沒有簽署協議的村民,“應該是腦子進水”。他在接受時代週報記者採訪時,就相鄰村莊卻為何補償標準相差如此懸殊時如此表態:“鄰村的土地屬於國有土地,而井家溝村的土地為集體土地。因此,導致補償標準不一。”他還告訴時代週報,“國有土地的補償是沒有安置的,集體處理的補償是有安置的,每人40平方米/人。集體的補償比國有的補償得到的實惠要多。”

  七賢街道辦事處副主任王令平就此給出的解釋與管廷良也別無二致。據王令平介紹,山凹村1989年就已經進行“農轉非”,土地性質已經變更為國有土地。“井家溝的問題,是集體土地拆遷。樓房的是600元-900元/平方米,平房的補償標準是450元-600元/平方米,採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則進行補償。”他同時向記者表示,“這一標準是按照濟南市的204號文和高鐵的178號文,進行拆遷補償的。”

  而據山東省建設廳吳英副廳長介紹,隨著城市建設步伐的加快,近年來城市規劃區範圍內集體土地房屋拆遷量日益增大,規範此類房屋拆遷已成為不能回避的問題,但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對此沒有作出明確規定。2006年12月1日便開始實施的《山東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57條明文規定,“因城市建設需要使用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集體土地,應當依法辦理土地徵收手續,拆遷該集體土地上房屋的補償安置標準應當和同一區位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標準相一致。”而王令平所述的濟南市204號文,即濟南市人民政府公佈的《濟南市統一徵用土地暫行辦法》,只不過它的公佈時間是2003年4月28日。且記者並未在此文中查詢到任何有關集體土地與國有土地補償差異的具體條文。

  協調小組成員、七賢街道辦事處的城建部門工作人員程銘則對此表示説,雖然《山東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對此作了相關規定,但是“具體怎麼辦並沒有細節”。在接受時代週報記者採訪時,他甚至算起來了一筆“精明賬”,“高鐵項目並不是涉及一個村。如果一個村改,那麼全部的都得改。本來資金就緊張,如果把集體土地參照國有土地進行補償,要多出多少億元?”他甚至指責制定此條例的工作人員“天天坐辦公室,實際情況根本不允許”。並且如同王、管二人所述,如今的方案“(村民)既拿到錢,還可以得到房,真正得到了實惠”。

  而所謂讓村民得到實惠的安置房項目同樣疑點重重,淪為他人斂財的工具。

  高鐵安置房五證全無

  杜憲華對安置房項目充滿諸多疑問。“2009年2月,拆遷補償方案出臺時,安置房的面積還僅為80畝。而不久之後,這一面積就已經擴展到千畝。”

  7月15日,時代週報記者親身探訪了安置房的施工現場。20棟小高樓已經赫然立在了原本栽滿葡萄的一級耕地上,且大部分樓房都已封頂。

  在安置房項目的周邊,原來本應茂盛的葡萄園現在一片荒涼,早已悉數被毀。一名不願具名的老農對此十分寒心,“這是全村人的‘命根子’啊。現在成這樣了……”

  據時代週報記者了解,井家溝村人口約4000人,耕地不過千余畝,沒有任何村辦企業。葡萄園是整個村莊唯一産業。上世紀80年代末,井家溝村從日本引進一名為“巨豐”的優良品種,葡萄年産值將近千萬餘元,在濟南周邊城市擁有穩定市場,半數村民以葡萄種植為主要收入來源。一旦失地,村民馬上就將面臨失業的窘境。

  據知情人透露,目前已經有300余畝的土地被當地村委會和山東高速以5.7萬元/畝的補償標準徵用,作為安置房建設。而若僅是安置328戶村民,原先的80畝土地就遠遠足矣。據施工現場的告示牌顯示,開工日期為2010年12月27日;施工單位是東阿縣聯誼建築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建築面積為44852平方米,層數6層。而實際上,在建項目的建築面積已經遠超這一規模,管廷良給出的答案為“7萬平方米”;另外,實際樓層也並非為6層,而是所謂“6+1”,上面再增建了一隔層。

  據王令平向時代週報記者證實,京滬高鐵山東段由山東高速投資建設,“為了建高鐵,投資太大了。”記者獲悉,京滬高鐵山東段長達358公里。山東省政府以徵地拆遷費用出資參與高鐵建設,國有獨資企業山東高速作為省政府出資人代表,承擔高鐵山東段的徵地拆遷補償費用、三電及地上地下管線遷改費、土地勘界費等費用的籌措、監管、支付,實際發生額經確認後作為股本金計價入股。京滬高鐵山東段需拆遷約87萬平方米,拆遷費用約需45億元。

  正因此,王令平毫不諱言:“當時想自己多蓋點,村裏頭也投資一點。”如此,便能“也賺一點,彌補一下。”王如是説。

  濟南市市中區政協主席、京滬高鐵建設協調小組指揮長高金同向記者坦承,目前300畝的耕地確實都是由山東高速所徵用,除去原本用於村民安置房的80畝,剩餘的都將用於其他建設開發。對具體開發內容以及當前所辦土地規劃等手續情況,高的説法是:“為了儘快建好安置房,很多事情要特事特辦,現在還説不清楚。”

  安置房項目不僅“暗度陳倉”,私自大幅度擴大了原先的建築面積,並且尚未獲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任何相關手續。

  時代週報記者就此向現場一名趙姓施工負責人詢問,對方語焉不詳,不肯正面回答,只表示“自己不清楚”。而管廷良則一口咬定已辦“五證”等一切相關手續。

  然而井溝村村委委員、負責土地整理工作的張坤透露,在300畝中,約有100畝已經納入了建設用地規劃,對其他情況則以“自己5月才當選村委,工作還沒有完全交接”為由推諉。

  但是,七賢街道辦事處城建科協調井家溝高鐵建設的負責人程銘在時代週報記者的追問下,則承認“先前的80畝土地是否獲得批文都不清楚”,但是因為高鐵項目需要“特事特辦”。“如果批手續的話最少也要半年至一年的時間。先把房子蓋起來,手續後面慢慢去補。”

  記者從相關渠道獲得了一份《關於京滬高鐵聯絡線涉及井家溝村徵地拆遷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其中也確實要求市發改委、國土、規劃、建委等相關部門要為井家溝村安置房建設搞好服務,特事特辦,簡化程序,提高效率。

  高金同也向記者再次強調了所謂“特事特辦”,同時也承認目前在建的安置房以及徵地都沒有手續。

  被掩蓋的安置房利益鏈

  井家溝村的高鐵安置房項目的地理位置極為優越,緊鄰二環路,而臨近樓盤的商品房價格已飆升至5000元/平方米左右。

  知情者指出,正是打著“高鐵還建房”的名義,在整個高鐵項目徵地補償和建設還建房過程中,井家溝村委會與山東高速之間存在“關聯利益”。

  首先,雙方可通過多賣“還建房”牟利。據村主任管廷良向時代週報記者介紹,20棟還建房的建築面積為7萬平方米,而實際上不足5萬平方米的建築面積就可將拆遷村民全部安置完畢,剩下的2萬餘平方米若作為商品房出售則可獲得8000萬元的額外收入。

  更為重要的是,對已徵用到手的300畝土地,除去80畝用於還建房建設,其餘200多畝已成為山東高速的“囊中之物”。此外,還有另外數百畝已被“規劃”的葡萄園土地,都將被逐步蠶食。

  “在300多畝的徵地過程中,村裏面是積極配合。到現在為止,近千畝耕地已因‘高鐵安置房’名義被巧取豪奪了”,一位村民説。

  除此之外,在高鐵佔地補償和葡萄園地被徵用補償方面,村委會負責人也是盡力“壓價”。

  記者了解,京滬高鐵聯絡線建設途經井家溝村,主線徵佔井家溝土地156.96畝,徵地補償標準為11.2萬元/畝,井家溝村共獲得約1800萬元補償,其中780萬元分發給村民,剩餘的1000萬元則成為村民猜測的焦點。

  知情人士透露,實際上,村委將剩餘的千萬元鉅款又再次用來安置房建設和徵用千畝葡萄園。但是管廷良卻否認村委會參與了安置房的投資。1畝葡萄園地加上其上附著的作物共作價5.7萬元進行補償。在山東高速和村委會抓緊時間強行徵地的同時,村民們也在進行著最後的抗爭。“現在已經徵用的300畝葡萄園當中,仍有三戶村民堅持不賣地。每天守著,時刻擔心被人強行破壞。”徐樹林向記者透露。

  到今年5月舉行村委會換屆選舉,很多村民在此時提出訴求,但七賢街道辦事處和井家溝村委會負責人管廷良、張繼東展開了各種“行動”,對村民的正常訴求進行打壓。

  今年3月底,多位村民找到杜憲華,推舉其參加選舉。杜是趵突泉啤酒的區域經銷商,多次被評為優秀民營企業家,目前還擔任市中區政協委員,在村民中德高望重。在村民的勸説下,杜憲華最終決定參選,“鄉親們看得起我,我不能辜負期望。”

  而執意參選的杜憲華卻遭到七賢街道辦事處主任胡民安和書記劉賢江勸退:“不要讓村民忽悠了。”

  5月5日的候選人選舉中,在總共3145張的選票中,杜憲華獲得了2331票,比得票排名第三的管廷良的1851票足足高出480票,比張繼東也高出704票。

  5月6日,七賢街道辦事處書記劉賢江通過杜的好友轉告,“選舉是很殘酷的,什麼都可能會發生,要有思想準備。”杜憲華並沒在意。可在5月7日的最終選舉中,杜憲華最終落選。管廷良和張繼東則繼續擔任原職。

  這次選舉,管廷良和張繼東採取各色手段操縱選舉已成公開事實。10個候選人名單中,管、張二人的名字採用黑體二號字突出,其他潛在威脅對手則採用倣宋3號字;管、張還以每張選票5000元的高價收買選票。其他候選人在發現會場異常情況後,向街道辦事處報告,但是在推諉和拖延中,選舉結果已成事實。

  對此,管廷良只向記者承認曾給每位村民發過1000元,“這是春節前就要發給大家的。”而據記者了解,管在4月23日至5月3日選舉期間,共分六次向每位選民發放了1000元。

  “在4月6日之後的一個月裏,村委會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代理職責,資金應該凍結。管並無發放1000元的權力和資格”,知情者説。

  一個值得注意的細節是,這次換屆中新當選的29歲的張坤,是管的親外甥。張坤自2008年開始就在村中負責拆遷事宜,但一直無職位,月收入僅為500元,家中也無産業,但令村民驚詫的是,張卻整天開著一輛價值90余萬的雷克薩斯越野車招搖而過,牌照為魯A36009,記者查詢,該車登記在其父張延利名下。

  對上述所指,管廷良向時代週報記者淡然地説:“高鐵還建房與村裏無關,手續違不違規是山東高速的事。我一個外姓人能做三屆村主任,是上級和村民對我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