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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報訊(記者 顏斐)自稱在超市購物時被突然躥出的老鼠咬傷,近日,被咬傷的呂女士將北京創益佳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告上朝陽法院,要求支付誤工費及精神撫慰金21287.38元,並每年進行一次全面的血液檢查。記者昨天獲悉,朝陽法院已經受理了此案。
呂女士在起訴書中稱,去年6月28日中午12時35分,她在家樂福創益佳店主食廚房處購物,突然躥出一隻老鼠,將其左腳咬傷。事故發生後,她立即向服務台反映情況,家樂福安排人員將其送至醫院診斷治療,注射狂犬疫苗。
呂女士稱,老鼠可攜帶、傳播多種“致命”病毒和細菌,如狂犬病毒、鼠疫桿菌、沙門氏菌、出血熱、土拉桿菌、鉤端螺旋體病等。其中鼠疫對人體危害最大。老鼠是多種傳染病病原的儲存宿主和主要傳染源,其中鼠疫、流行性出血熱和鉤端螺旋體病屬於我國39種法定傳染病。因此在被老鼠咬傷後應立即注射狂犬疫苗、鼠疫疫苗、流行性出血熱疫苗等,但由於北京目前是非鼠疫疫區,因此無法注射鼠疫疫苗和流行性出血熱疫苗。另外,即使注射了狂犬疫苗,並非代表可以徹底預防狂犬病的發生,因為狂犬病具有潛伏性,甚至可在人體中潛伏幾十年以上,一旦發作,發展迅速。
呂女士認為,她在購物時被老鼠咬傷,此事件已經給其工作、生活造成影響,且由於老鼠咬傷的危害性極大,亦給她造成了嚴重的心理和生理負擔。呂女士説,她本打算于去年7、8月懷孕,併為此作了一年生理和心理上的準備,而此次事件使她及其家人的辛苦努力付之東流。
因雙方就賠償事宜無法達成一致,呂女士訴至法院。目前,朝陽法院已經受理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