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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負,來自個稅改革
實際工資收入低於4545元不用納稅
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最終通過的個稅修改決定將工薪所得免徵額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將第1級稅率由5%修改為3%。該決定將於今年9月1日施行。
從2000元到3500元
姚月徵,北京一家團購網站的團購專員,目前他的月收入是2700元。根據6月30日公佈的個人所得稅法,他將不再繳納個人所得稅。
“起徵點是2000元的話,每個月就要交45元的稅。現在不用交稅,每個月省50左右。” 姚月徵告訴記者。
個稅改革之後,不再繳納個人所得稅對他來説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影響挺大的。我剛剛從學校畢業,還處在事業起步階段,所以還是挺高興的。”
祝輝也是這次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的受益者,他每個月收入在4000元,按照新的個稅繳納標準,以後他每個月可以少繳納150元。“起徵點在2000的話要繳納175塊錢。”按照新的個稅標準,他的稅賦負擔降低了,他可以利用這部分收入提高自己的生活質量。
個稅減收1100億元
根據財政部的測算數據,與2010年相比,提高工資薪金所得費用標準,約減少個人所得稅收入990億元,調整工薪所得稅率級次級距,減少約100億元。個人所得稅收減少約1100億元。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認為,這是個稅改革方面邁出的有明顯正面效應的一個步驟。
清華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金融系主任李稻葵也持相同意見。“個稅起徵點從修改草案的3000元上升到現在的3500元,但這500元的指向意義很大。它告訴我們,社會公眾參與一些公共政策討論,意見最後還是得到了一部分反映。”
在財政部網站上我們了解到,2010年個人所得稅實現收入4837.17億元,佔稅收總收入的比重為6.6%。但是當前,個人所得稅的徵收只有工資部分由企業代繳代扣,以高額累進的稅率在徵收。有人認為現在的個稅就是工資稅,工薪階層是納稅的主體,高收入者的收入則難以嚴格徵繳。未來我國的個稅改革應該從哪些方面進行完善,這次個稅改革能否真正減輕民眾負擔呢?
中國銀行首席經濟學家曹遠征認為,這只是在目前經濟條件下一個修修補補的辦法。個人所得稅制度應該改為綜合的以家庭為單位的所得稅制度。
免稅額提高到3500元是個什麼概念呢?近日國稅總局專家解釋説,3500元的繳稅額去除了三險一金的費用。也就是説實際工資收入達到4545元以上才開始納稅。這大大減輕了工薪一族的負擔水平。有專家表示,這一減負將有助於提升居民的消費信心,夯實消費基礎,大消費時代或許正在悄無聲息地來臨。
(本報綜合央視財經頻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