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北京市門頭溝區法院受理了這起離婚訴訟。因為雙方婚後無子女,也沒有很多的共同財産,劉女士的這起離婚官司進行得很順利。
劉女士:那個時候想著沒有孩子,就是沒有孩子大家也省心是吧,也不用分什麼財産也不用分孩子,就得了,趕緊離了就得了,從今以後就誰也不認識誰了,
2003年5月,劉女士和黃先生的婚姻徹底走到了盡頭。恢復單身的劉女士又開始了一個人無依無靠的生活,同住的小姐妹看在眼裏急在心頭,於是張羅著給劉女士介紹對象。
劉女士:我們同院的一個小伴,那個時候非典不出去都在一塊兒玩,她就看我挺可憐的,然後就把她的表哥介紹給我了,
幾個月後,劉女士和第二任丈夫結了婚,就在結婚後的當年,生下了一對雙胞胎兒子。然而,好景不長,2007年,劉女士與第二任丈夫再次離婚,開始一個人拉扯著兩個兒子的生活。
離婚後沒有穩定收入的劉女士一個人獨自撫養著兩個孩子,其中的艱辛可想而知,找孩子的父親討要撫養費也屬正常,但讓人不解的是,既然是在與第二任丈夫婚姻期間生的孩子,劉女士為什麼不找第二任丈夫討要撫養費,居然去找第一任丈夫黃先生討要撫養費呢?劉女士説,這也是她始料不及的一個特殊情況,她説,這對雙胞胎並不是第二任丈夫的,而是前夫黃先生的。
劉女士:因為我跟這個孩子的親生父親離婚的時候,不是不知道懷孕嗎,03年5月份離的婚,離完婚以後6月份就發現懷孕了
劉女士回憶,自己跟前夫黃先生離婚時,當時並沒有發現自己已經懷孕,所以離婚時就沒有涉及到孩子的事。等到察覺時,發現已經懷孕三個月了。
劉女士:三個半月了,最少也三個半月了,手都動快了,(醫生)説這個手都這樣了在裏面都動快了
劉女士説,當時跟前夫的婚姻已經破裂,再加上懷孕期間因為不知情吃了好多的藥,怕對孩子有影響,於是決定把孩子打掉。但醫生告訴她,孩子已經太大了,這時流産會有很大的危險,而且很可能她以後再也懷不上孩子了。醫生的話讓劉女士很猶豫,拿不定主意的她,把這個特殊的情況告訴了剛剛分手的前夫黃先生。
劉女士:剛開始(跟)他商量他想做掉,因為我們倆離婚的話,我們倆從感情上説已經破裂到一定的程度了,
記者:您當時同意(生下孩子)這事嗎?
黃先生:非常不同意,我跟她我出錢你去做了。
然而,考慮到孩子是雙胞胎,也考慮到流産可能會對自己造成的危害,劉女士決定,還是要把孩子生下來。
劉女士:後來我想那只能要吧,只要孩子健康就要吧。捨不得,肯定是捨不得,孩子畢竟長在自己的身上嘛,每天都動。
就這樣,劉女士做出了影響她此後人生最重大的決定,而且決心要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
劉女士:到快生他(們)的時候,沒辦法又找了一個,因為我想給孩子一個健全的家嘛,就又找了一個,
在孩子出生前兩個月,劉女士走進了新一段婚姻,選擇了再婚。
劉女士:只要他對孩子好,我就肯定跟他過下去,當時是懷著這麼一個心態去的,
再婚的丈夫家住在偏僻的山裏,家境也不富裕,但考慮到將要出生的孩子及以後孩子的成長環境,劉女士還是嫁了過去。
劉女士:因為那個時候我去(再婚)的時候肚子已經挺大的了,再説這種情況肯定得跟人説明了,我不想隱瞞別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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