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明明無子女,8年後卻把前夫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撫養費,究竟意欲何為?
懷疑雙胞胎兒子非親生,卻又拒絕做親子鑒定,這其中到底有何隱情?
歡迎收看《經濟與法》。離婚對夫妻來説,一般意味著從此雙方情斷義絕。財産分割完畢,如果雙方無共同子女的話,可能以後再無瓜葛,老死不相往來了。可是家住北京市門頭溝區的劉女士,8年前與前夫離婚,在劉女士跟前夫的離婚調解書上,赫然寫著婚後無子女,然而8年後,劉女士卻一紙訴狀將前夫告上了法庭,理由居然是討要孩子的撫養費。
這是一份2003年的離婚調解書,內容非常簡單清晰,協議上只有兩條,一、雙方離婚,二、雙方已將財産自行分清,並註明婚後未生育子女。可是,八年後,20011年3月,同樣還是在這家法院,一起案件開庭審理,離婚協議中的女方,以一對雙胞胎男孩代理人的身份狀告前夫,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
劉女士:因為這幾年帶著孩子挺困難的
劉女士是外地來京務工人員,由於學歷不高,加上要照顧一對雙胞胎兒子,一些要求坐班的穩定一點的工作都沒法做,只能靠幹小時工一個月一千來元收入勉強維持一家三口的生活。
劉女士:剛開始特別困難,真是買饅頭都得考慮,就是吃幾個,就都得考慮
劉女士説,這些年,她的日子真是苦熬過來的,現在租住在北京郊區的一個筒子樓裏,一個月500塊錢的租金還是好心的房東給她的照顧。在最困難的時候,她只能自己一頓一頓的不吃飯省著,讓正在長身體的孩子儘量吃飽。
劉女士的母親:我女兒有的時候,平常掙的錢這個月不夠吧,我就可著我少花,給個一百二百的,也不多,
母親時不時的接濟幫助母子三人度過了最困難的日子。可一年年過去,孩子一天天長大,劉女士説她感覺越來越力不從心,連自己和孩子生個小病,都會為錢很犯愁,無奈才想到起訴前夫。
劉女士:我們三個都不生病什麼的,倒也還行,能混吧,,孩子一天比一天大,學習用具什麼的,吃的,穿的都不一樣了,都比以前花的多了,再加上現在這個物質條件什麼的生活費什麼的也都提高了,
劉女士的處境的確很令人同情,但同情的同時,估計很多人也很不解,劉女士跟前夫離婚時雙方無子女,這一點在離婚調解書上也寫得清清楚楚,自己現在即便再困難,跟前夫有什麼關係呢?為什麼讓他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呢?這讓人費解的局面其實跟劉女士兩段特殊的感情經歷有關係。
劉女士説,當年她曾經也是幸運而又幸福的人。2000年,在北京打工的劉女士跟家住門頭溝區的黃先生相識並相戀。雖然黃先生比她大幾歲,但是對孤身一人在北京闖蕩的劉女士來説,總算有一個避風的港灣,於是兩個人相戀一年多以後,劉女士毫不猶豫地踏入了婚姻的殿堂。
劉女士:倒沒有考慮什麼窮點兒啊什麼的,是吧,沒考慮這個,
劉女士説,她很珍惜來之不易的穩定生活,也很用心經營著自己的小家。但怎麼也沒有想到,僅僅兩年後,她的婚姻就亮起了紅燈。
劉女士: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就是跟他家裏邊就是性格方面吧,這是一個,二一個對什麼生活這些小事兒的看法也不一樣,因為他們特瞧不起農村人,我是農村出來的
除了這些日常小事矛盾外,最終導致他們離婚的是另一個特殊的原因
劉女士:誰要給我打電話,他從中就已經攔截了,我都根本沒接著
劉女士説,黃先生的猜忌讓她覺得很無奈,甚至她跟女伴一起出去逛街也會被認為是打著逛街的幌子去做別的事情。
劉女士:就這些小事兒太讓人壓抑的慌了,受不了,在他家就真跟一(個)鳥籠子一樣,
劉女士:我提出了(離婚),我提出的,因為這些小事兒我可能當時也是年輕脾氣也是那什麼點兒吧,可能就控制不住自己,實在受不了了,後來我説不行就離了吧。
來源:央視網
更新時間:2011年07月08日 22:57
視頻簡介:家住北京市門頭溝的劉女士八年前和丈夫離婚,在兩人離婚調解書上,赫然寫著婚後無子女。然而八年後,劉女士卻一紙訴狀將前夫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可前夫黃先生卻懷疑雙胞胎兒子非親生,拒絕做親自鑒定。劉女士與前夫黃先生離婚後並沒有發現自己懷孕,可等到察覺時,發現已經懷孕三個月。她在離婚後20天的時候,發現自己懷孕,將自己懷孕的消息告訴了前夫,前夫要求她將孩子打掉,但劉女士最終做出生下孩子的決定。劉女士解釋了前後原委,可是黃先生卻仍提出疑慮。2011年5月25日,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判決,判決被告黃先生每月支付劉女士的雙胞胎兒子每人200元錢生活費,直到年滿18周歲。 (經濟與法 2011年 第10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