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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慶生
6月28日,內地赴台灣個人旅遊正式啟動,首批試點的北京、上海和廈門3個城市的290名遊客,分批抵達台灣開始自由行。在旅遊過程中,有很多意外突發狀況,備足合適的個人旅遊意外險就顯得極為必要。
此次台灣個人旅遊的放開,在保險上是參照申根簽證的規定,要求個人旅遊者必須投保保額在200萬元新台幣 (約合45萬元人民幣)以上、保險期限與旅遊天數相符的旅遊險,這也是個人獲得旅遊簽證的前提條件之一。
攜程旅行網的最近統計顯示,從客戶在線預訂旅遊産品時自願購買旅遊意外險的情況看, 2011年以來台灣遊投保率剛剛超過50%。因此,台灣個人遊對保險的規定能很大程度彌補旅遊意外險投保不足的現狀。
近年來的台灣遊事故時有發生,如阿里山小火車事故、蘇花公路塌方事故、阿里山旅遊巴士車禍、起重機吊臂砸中事故等。同時,由於台灣地區多山地地貌、海拔較高,有些遊客可能會産生一定的高原反應,或者易遇上泥石流、塌方等自然災害,而且在旅行過程中因為盤山公路較多,交通意外風險也不容小覷。加上遊客多以中老年人為主,更需要注重風險保障。
在台灣旅遊險的選擇上,重點應放在足夠的保額以及緊急救助類的服務上。首先,意外險保額要足夠。有關部門要求保額在200萬元新台幣 (約合45萬元人民幣)以上,主要是指意外保障責任額度。筆者諮詢多家保險公司客服發現,雖然已有保險公司專門推出了針對台灣的旅遊險,但由於個人自由行的保險政策剛剛出臺,原有的部分産品在額度設計上還無法達標。如平安人壽 “暢行天下”有專門的“港澳臺計劃”,可供0至65周歲人士投保,但意外身故和殘疾保障額度只有10萬元,且每人只限投保1份。美亞財險的“寶島遊蹤”旅遊意外險的保障額度則為50萬元。因此,消費者在投保時急需弄清楚具體的保障額度。
其次,緊急救助類的保障功能也要特別留意,雖然台灣當地與內地語言相通、血脈相連,但畢竟也是人生地不熟,萬一發生意外狀況,特別是在山區裏發生緊急情況,若能有統一規範、全球聯網的緊急救援機構相助,效果肯定好很多。如果去台灣旅遊過程中,參加攀岩、登山等一些較高風險的活動,那麼消費者更要注意,自己選購的旅遊險中是否能對這些高風險活動進行保障,哪些情況可保,哪些情況又是屬於除外責任的。
當然,現在旅遊途中遭遇航班、旅行延誤、財産行李遺失的概率也越來越大了,而丟錢包、丟護照,甚至信用卡被盜刷等事故也不少見。因此,消費者在選擇旅遊險的時候最好對這方面的風險也要有個提前估量。
另外,有些消費者往往容易混淆 “旅行社責任險”和 “旅遊意外險”的概念。消費者在跟團旅遊時,旅行社本身會按照規定投保 “旅行社責任險”,一旦 “在保險期間內,旅行社因疏忽或過失造成所接待的境內外旅遊者遭受人身傷害和財産損失”,保險公司會承擔經濟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