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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7月5日),在南昌上大學的陳向西準備利用暑假回老家贛州市考駕照,他在贛州白雲駕校報名時卻被告知,除了駕校的學費,他還要向贛州市紅十字會交90元的 “救護培訓費用”,如果不交,就領不到駕駛證。贛州市紅十字會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證實了這一説法。
根據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在贛州,最晚從2007年起就出現了參加駕校培訓要先交救護培訓費用的情況。據贛州市交警支隊提供的數據,4年間,贛州市領取駕駛證的學員超過12萬人,以每人90元計
(江西省發改委2007年規定救護培訓費用為每人每期90元),贛州市紅十字會收取的培訓費用約1000萬元。
江西省紅十字會賑災服務處處長姜裕祥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贛州紅十字會收取的這筆培訓費是不計入紅十字會的賑災賬戶。
有了“單子”才能考試
離開白雲駕校,陳向西隨後又到另一所駕校報名,但是讓他感到意外的是,該駕校同樣要收取90元的救護培訓費用,並且表示,這筆費用只是代贛州紅十字會收,不屬於駕校的培訓費用。
陳向西説,見他猶豫不決的樣子,這個駕校的工作人員還告訴他:“只要你在贛州,不管你在哪個駕校報名,這個紅十字會的培訓費用,都是非交不可的。”
據了解,這種情況在2007年就已經存在。2007年9月,贛州市安遠縣的廖青雲在當地一所駕校報名駕駛證考試,通過了科目一的理論考試之後,在到贛州市區參加科目二的實踐考試時,他即被學校教練收取了90元的費用,教練告訴她,這是紅十字會要收的救護培訓費用,駕校只是代為收取。
廖青雲説,交了這個費用,就有一張單子。只有憑著這張單子,監考的考官才會允許學員進行實踐考試。
據廖青雲介紹,當時她在交了這筆救護培訓費用之後,收到了一本急救知識的資料,和一份由贛州市紅十字會頒發的 《急救員證書》,“但根本沒有人通知要參加培訓”。
“只要交了錢,參加不參加培訓都可以。”當記者向贛州一所駕校諮詢是否可以不參加這個救護培訓時,一位工作人員回復説。
費用不進入賑災賬號
據贛州市交警支隊數據,自2007年至今的4年間,贛州領取駕駛證的人在12萬以上,這其中絕大部分駕駛證都是在駕校參加考試獲取的,因此他們中的絕大部分都向贛州市紅十字會交納過90元的救護培訓費用。據此統計,贛州市紅十字會此項收入約在一千萬元。
贛州市紅十字會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承認,參加駕駛考試的學員,必須參加紅十字會舉辦的 “救護培訓”,並交納90元的培訓費用,確實是帶有強制性的,如果不交費,就領不到駕駛證。
該工作人員表示,“救護培訓”需要教師授課,還要租借場地,同時還要為學員發放學習資料和證書,因此收取的這筆費用,用於給老師支付工資、支付場地租金,以及支付材料和證書的費用,還要向江西省紅十字會上交一部分費用。
贛州市紅十字會對這筆費用去向的解釋,讓廖青雲很難接受。她説,只要交錢,立刻發證(急救員證書),中間根本沒有培訓的環節,哪還需要教師和場地?
對於要向江西省紅十字會上交一部分費用一説,江西省紅十字會賑災服務處處長姜裕祥予以了否認。他説,這筆費用並不進入賑災賬號,同時他還表示:“在培訓費用這一塊,(江西)省紅十字會只收取了相應的資料及證書的費用,並無其他費用。”
記者致電贛州市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張燕萍時,她拒絕了記者的採訪。
收費標準2007年確定
姜裕祥介紹,目前紅十字會收取的“救護培訓費”,是根據江西省發改委收費字【2007】837號《江西省發改委關於核定全省初級衛生救護培訓收費標準的復函》中規定“每人每期90元”的標準收取的。
江西省發改委在這份收費字【2007】837號文中規定:(江西)全省各級紅字會應按照省紅十字會制定的救護培訓工作計劃實施培訓,嚴格執行統一教學計劃、統一培訓教材、統一質量標準和統一考核發證的培訓要求。同時,每期培訓應確保16個課時 (包括理論培訓8課時,操作培訓8課時)。要做到規範培訓,嚴格標準。
據參加過考試的人和知情人士透露,在江西九江、新餘等市,參加駕校考試的學員都要向當地紅十字會交納救護培訓費用,有的只培訓了一個課時,就頒發《急救員證書》,有的甚至交錢當場就發證書,無需參加任何培訓。
另據 《新安晚報》等媒體報道,參加駕校培訓申請駕駛證,必須向當地紅十字會交納數額不等的救護培訓費的現象在全國多地存在。在安徽合肥,參加駕校考試要交55元的“衛生救護費”;在陜西榆林,想要順利拿到駕照,必須向紅十字會交納100元的“救護培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