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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停産檢修一個月未披露 新農開發涉嫌違規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04日 07: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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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駱駝股份隱瞞子公司停産的疑雲未散,新農開發(600359.SH)又陷入了子公司停産不報的信披風波中。6月30日,新農開發發佈《參股公司“新疆海龍化纖有限公司”停産公告》。公告稱,因目前粘膠短絲市場低迷,産品價格與成本倒挂,為減少虧損,參股公司新疆海龍于2011 年5月15日開始停産檢修,停産期限尚未確定。根據有關財務規定新疆海龍的經營結果需權益法核算納入本公司合併報表,新疆海龍停産期間所造成的損失會對本公司産生一定的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新疆海龍早在5月15日就開始停産檢修,新農開發卻事隔一個多月後才發佈公告,很明顯,公司信息披露延遲。

  公告顯示,新疆海龍化纖有限公司(簡稱“新疆海龍”)成立於2007年7月24日,是由新疆塔裏木農業綜合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本公司”)和山東海龍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山東海龍”)共同投資成立的合資公司,該公司主要生産高白、高強、細旦、有色等差別化粘膠短纖維,年産短絲能力10 萬噸,該公司註冊資本4.68 億元。其中,山東海龍控股55%,新農開發參股45%。

  新疆海龍2010年的凈利潤為-5226萬元,2011年一季度凈利潤為463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新疆海龍早在5月15日就開始停産檢修,新農開發卻事隔一個多月後才發佈這則公告,很明顯,公司信息披露延遲。

  新農開發董秘張春疆告訴《證券日報》記者,之所以延遲發佈這一公告,是因為新疆海龍是公司的參股公司,我們是在控股方前一天發佈公告之後,才發佈這一消息的。

  但是,對此説法,北京市問天律師事務所張遠忠並不認同。

  “跟是不是參股公司與否關係不大,作為信息披露義務人,根據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應該在2天之內對該信息進行披露。沒有及時披露,有違規的嫌疑。此外,還要看停産的公司對公司有多大影響,對公司的利潤構成影響是怎樣的,如果影響重大,公司就更應該及時的向投資者披露”張遠忠告訴《證券日報》記者。

  信披違規屢禁不改關鍵在於執法

  近幾年,信披違規可謂是上市公司的一大頑疾,公司各種信披不合格的情況屢見不鮮,理由也是五花八門。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此外,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産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説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産生的影響。重大事件包括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主要或者全部業務陷入停頓。

  深交所近日完成了對主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上市公司2010年度信息披露的考核工作。考核結果顯示,主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共有16家公司考核不合格。

  張遠忠表示,上市公司信披違規現象屢禁不改,主要在於處罰力度不夠。

  武漢大學法學教授孟勤國則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信息披露違規問題目前仍然有些習以為常,如果不加嚴懲,這個問題不會得到解決。證券法規定信息披露必須真實、充分、及時,這是衡量標準,證券法對違反信息披露規定均規定了明確法律責任,現在關鍵在於執法。(李春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