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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出租車協會曬的士承包細賬 每月最高繳8850元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03日 09: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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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出租車運價調整聽證會召開在即,昨日市出租車協會公佈司機應向企業上繳承包費的明細賬目,記者隨訪3名司機均表示“每月上交一萬多,但不知道具體明細賬”。

  南都訊 記者 張艷芬 實習生 莫謹榕 通訊員 方俊 肖偉志 出租車運價調整聽證會召開在即,昨日市出租車協會公佈司機應向企業上繳承包費的明細賬目,記者隨訪3名司機均表示“每月上交一萬多,但不知道具體明細賬”。

  承包費有多少每車每月最高繳8850元

  從2010年1月1日起,的士司機每月上繳承包費的“月供”由原來的“等額法”改為“遞減法”。即車輛運營時間多一年,的士司機繳納承包費月供就減低500元/車。以一類企業為例,在5年的出租車營運期限內,一輛出租車的承包費基準價標準為:第一年每月8850元,第二年每月8350元,第三年每月7850元,第四年每月7350元,第五年每月6850元。這主要是考慮運營過程中,車況會逐年下降,從而使得車輛維護成本逐年上升。

  還要交哪些錢社保+公積金+工資+個稅

  既然承包費基準價最高是一月8850年,那為何仍然有很多司機反映自己每月向公司上繳的“份錢”超過1萬多元呢?

  昨日,出租車協會負責人就此分析稱,這是因為目前在實際操作中,的哥繳納的費用除了上述基準價外,還包括由公司代收代繳的費用,比如社保、公積金等。這筆錢最終的受益者是司機,部分司機不大清楚,導致有所誤解。

  對於工資部分,協會解釋,從實際上講,司機的收入應該都來自於自己的營運,而非企業發放。但目前司機和企業簽有勞動合同,形成勞動關係,按法律規定企業必須向司機發放工資。因此廣州出租車行業採取了司機向企業上繳最低工資,再由企業將這部分錢發還給司機的方法。

  睇個明白

  每月承包費這樣得來

  案例一:甲、乙司機均為本市城鎮戶口,在一家一類企業甲、乙兩司機共同承包一輛出租車營運,車輛為新車,該企業按遞減方式收取承包費,承包費基準價第1年為8850元,司機按下限標準購買了所有社保及公積金,企業向司機按最低工資標準發工資。則此出租車每月交納的費用為:

  承包費基準價8850元+企業為司機購買的社保、公積金769.9元2個人+個人繳交的社保、公積金207.66元2個人+工資1300元2個人+個人所得稅90元=13495.12元。

  司機繳納費用後,公司隨即向司機發放工資,此車輛實際繳納費用為13495.12-13002個人=10895.12元。

  案例二:丙、丁司機均為外地農村戶口,在一家一類企業丙、丁兩司機共同承包一輛出租車營運,車輛為新車,該企業不按遞減方式收取承包費,承包費基準價為7850元,司機僅按下限標準購買了工傷保險,企業向司機按最低工資標準發工資。則此出租車每月繳納的費用為:

  承包費基準價7850元+企業為司機購買的工傷保險6.5元2個人+工資1300元2個人+個人所得稅90元=10553元。

  司機繳納費用後,公司隨即向司機發放工資,此車輛實際繳納費用為10553-13002個人=795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