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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藥店食品當藥品賣身價翻倍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01日 14: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海峽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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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林可 通訊員 王忠勇

  本報訊 普通食品進入藥店就“變身”保健品、藥品,身價立馬增百倍。昨日記者從工商部門獲悉,工商人員近期在藥店走訪時,發現有一些不良商家將普通食品當作保健食品、藥品來銷售,欺騙了不少消費者。

  昨日,福州晉安區火車站工商所工作人員接到市民舉報,在轄區一家藥店的貨架上發現了一種名為“氣血雙補口服液”的食品,混雜在某品牌阿膠保健品中一起銷售。該口服液外包裝華麗,包裝盒上所描述效用與旁邊的阿膠保健品非常相似,一盒售價高達兩百多元。

  但工商人員在包裝盒上並沒有找到國家規定的保健食品的專用標誌,反而看到了QS(企業食品生産許可證標誌)。因此,可判斷出該口服液並非藥品,也非保健食品,而是一種食品。

  工商人員進一步檢查發現,該藥店所持有的營業執照,經營範圍並不包括食品銷售,而藥店把“氣血雙補口服液”食品和保健食品放在一起銷售,讓普通消費者很難辨別,有誤導消費的嫌疑。工商人員遂要求藥店對該口服液進行下架,並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一些普通食品、保健食品無論是外觀還是説明書所描述的功效,都與國家規定的處方藥非常相似,普通食品、保健食品混在藥品中一起銷售,容易誤導消費者。工商人員表示,這些行為都屬於違規,不僅擾亂了藥品市場秩序,還給公眾醫藥安全帶來隱患。

  為此,工商人員提醒廣大消費者特別是中老年顧客,在藥店購物時,首先應了解藥品、非藥品、保健食品和食品的概念,並區分所購買物品的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