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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或將依法被限制出國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30日 14: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聞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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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認為關鍵看警方如何定性 ■郭美美被帶走調查傳言警方未證實

  晨報記者 徐妍斐 實習生 程向心

  據央視昨天中午報道,針對近期沸沸颺颺的“郭美美事件”,中國紅十字會已于24日以郭美美“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為由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現已立案,並依法開展相關工作。

  關於網上盛傳郭美美將於近期“出逃”的説法,晨報記者就此諮詢了上海匯業律師事務所吳冬律師。吳冬表示,若公安機關將此案定性為刑事案件,郭美美將依法被限制出國。

  網友PS郭美美護照

  中國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王偉在28日召開的媒體通氣會上説,為了澄清事實,中國紅十字會先後於6月22日、24日兩次通過中國紅十字會官方網站就“郭美美事件”發表聲明。6月24日向公安機關報案,並決定啟動法律程序,以維護紅十字會的合法權益和良好聲譽。

  與此相對的,郭美美即將“出逃”的消息卻在網絡間大量傳播。26日晚,郭美美從深圳飛往北京的行程遭網友瘋狂堵截,而同時網上有曝料稱,郭美美此行正是為“出逃”澳洲做準備,並稱郭美美將於下周和其母“從上海坐船前往澳大利亞”。

  之後網上又流傳出郭美美將持挪威護照入澳的消息,並且伴隨“郭美美挪威護照”的截屏。但隨後,該護照被證實乃網友PS偽造。

  律師:是刑案,就不能出國

  既然中國紅十字會已就“郭美美事件”向公安機關報案,央視報道公安機關已經立案。那麼,現在郭美美還能像傳言中那樣出國避風頭嗎?

  上海匯業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吳冬告訴晨報記者,公安機關在接受報案後通常會先展開調查,然後確定是否立案。就本次事件而言,如果被定性為刑事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第八條,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以及人民法院認定的犯罪嫌疑人將不被批准出境,那麼郭美美就由此成為“邊控”對象。

  另據昨天晚間網友曝料,郭美美已于昨天下午被北京警方帶走調查。記者昨晚就此致電北京市警方,對方表示目前尚無法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