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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光軟體股權騰挪現短線交易 實際控制人走上前臺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30日 07: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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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30日,剛剛經歷了股權與高層變動遠光軟體(002063.SZ)公告稱,公司原大股東、實際控股人持股的珠海市東區榮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區榮光”)在2011年6月27日減持公司股票過程中,出現短線交易的情形。東區榮光已將本次短線交易的收益繳入遠光軟體。

  公告顯示,截至2011年6月26日,東區榮光持有遠光軟體36,354,512股,佔遠光軟體總股本的10.78%。 2011年6月27日,東區榮光以均價18.19元成交價格賣出遠光軟體股票582,100股,以18.36元買入遠光軟體股票4,000股。按照當天賣出遠光軟體最高價18.40元計算,該4,000股獲得收益為160.00元。

  對此,公司表示依據《證券法》第四十七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的規定,東區榮光買入本公司股票4,000股産生的收益160.00元應由本公司董事會收回。

  法人持股轉為自然人

  此前不久,東區榮光剛剛讓出了第一大股東的位置。2011年4月7日,東區榮光將所持的4160萬股公司股份分別轉讓給遠光軟體董事長、實際控制人陳利浩和副董事長黃建元,其中轉讓給陳利浩2850萬股;轉讓給黃建元先生1310萬股。轉讓價格為協議簽署日收盤價23.74元的50%,即每股轉讓價格為11.87元,轉讓總價款為4.94億元。

  對此,有分析人士就認為,陳利浩、黃建元選擇由間接持股變為直接持股主要是出於避稅的目的,畢竟由法人持股轉為自然人,解決了今後套現時的二次徵稅問題,這將大大降低繳稅成本。

  而在本次股權變動後,東區榮光持有遠光軟體的比例由27.07%降至11.06%,陳利浩直接持有的遠光軟體股份比例則升至14.51%,公司控股股東由榮光公司變為陳利浩,但實際控制人仍然為陳利浩。

  高管離奇變動

  此外,今年6月11日,退居第二大股東的東區榮光,其控股股東和法定代表人也出現了變更。

  根據當時的公告顯示,東區榮光的控股股東由珠海市浩天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浩天”)變更為北京泰德諾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德諾”),法定代表人由陳利浩變更為周立。

  其中浩天將持有的榮光22.52%的股份轉讓給泰德諾。轉讓前,浩天為東區榮光的控股股東,持有東區榮光50.52%的股份,泰德諾持有東區榮光9.83%的股份;轉讓後,浩天持有東區榮光28%的股份,泰德諾則持有東區榮光32.34%的股份,泰德諾成為東區榮光的控股股東。

  不過就在同一天,剛剛成為東區榮光法定代表人的周立,卻同時宣佈辭去遠光軟體高級副總裁的職位,今後將出任公司質量總監的職務,而質量總監已經不屬於《公司法》所界定的高級管理人員。

  洋河股份副總裁

  短線交易次日辭職

  除了遠光軟體外,當天一同公告短線交易的還有洋河股份,而這位出現短線交易的高管在第二天便宣佈辭職。

  洋河股份公告稱,公司董事、副總裁李風雲曾於今年2月17日買入252500股洋河股份,6月28日又賣出90000股,總共獲利138萬餘元。此前,李風雲持有公司流通股505,000股,佔公司總股份的0.056%。

  洋河股份表示,依據《證券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李風雲2011年6月28日賣出本公司股票的行為構成了短線交易,所得收益應由本公司董事會收回。

  而就在洋河股份公告此事的同時,公司也宣佈,李風雲因工作變動的原因,于2011年6月29日向董事會提出辭去董事及副總裁職務。並表示辭職後不再擔任公司其他職務。(王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