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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南化公司因硫酸氣體泄漏、超標排放工業廢水、6個已建成投産項目沒有通過環評驗收以及“十一五”污染物減排任務未完成等嚴重環保問題被環保部門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並決定暫停該公司11個新項目的環保審批。23日,副市長羅群、陸冰同時約談南化負責人,要求企業須將所有“環保歷史欠賬”清理乾淨,方得批准新上項目。
據負責徵收自備水源單位城市污水處理費的南京市供水節水管理處透露,南化公司除了環保部門所指以上“欠賬”外,還有一筆鉅額的城市污水處理費至今拒繳欠繳。2006年僅繳納80萬元,2007年分文未繳納,2008年僅繳納50萬元,而該公司2006—2008年應繳納的城市污水處理費估算超過3000萬元,其中該公司利用政府這項政策已向居民用戶收取的城市污水處理費達1000萬元等。經測算,截至2010年底,該公司累計拒繳欠繳城市污水處理費約為8000多萬元。
南京市供水節水管理處負責人表示,南化公司拒繳欠繳城市污水處理費的行為已涉嫌違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十三條規定:“企業和個人有下列不繳或者少繳財政收入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收繳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不繳或者少繳財政收入10%以上30%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一)隱瞞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二)截留代收的財政收入;(三)其他不繳或者少繳財政收入的行為”。下一步徵收管理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採取強有力的措施,嚴格執法,對南化公司拒繳欠繳的城市污水處理費進行清欠。(龔節宣 楊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