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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居民赴臺個人遊指南:申辦流程與注意事項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28日 07:5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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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6月28日電 大陸居民赴臺個人旅遊於今日(28日)正式實施,首批試點城市為北京、上海、廈門三個城市,需是具有當地正式戶籍的居民。個人申辦赴臺遊有哪些程序?在台灣旅遊期間又有哪些注意事項?本網特做以下梳理。

  申辦流程

  申請簽注:遊客應向其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個人旅遊簽注。

  證明提供:遊客在辦理“入臺證”前,可以到銀行開具存款證明,協助辦理手續的旅行社會將證明傳真到台灣地接社,就完成了資質認證。

  委託辦理:委託本城市指定經營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業務的旅行社,經台灣有接待赴臺旅遊資質的旅行社,向台灣相關機構申請、代辦入臺相關出入境手續。目前,三個城市共有33家旅行社取得業務資質。

  行程安排:可委託本城市指定經營赴臺旅遊業務的旅行社代辦代訂機票、住宿和在臺旅遊行程安排,也可自行辦理。

  時間限制: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個人旅遊,在台灣的停留時間,自入境次日起不超過15天,並應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大陸。

  滯留處罰:赴臺旅遊的大陸居民應按期返回,不得非法滯留。對在台灣地區非法滯留情節嚴重者,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自其被遣返回大陸之日起,6個月至3年以內不批准其再次出境。

  注意事項

  a,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個人旅遊,不得參與涉及賭博、色情、毒品及有損兩岸關係的活動。

  b,應當妥善保管個人的旅行證件,一旦發生遺失或被盜搶等意外,應立即通過臺方旅遊熱線電話報告台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

  c,應當遵守台灣地區的相關規定,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注意言談舉止文明。

  d,應注意自我安全保護,嚴格遵守遊覽地的安全管理要求,服從管理。遇到自然災害和其他突發事件時,應在盡可能採取措施自救的前提下,及時通過臺方旅遊熱線電話尋求營救保護,服從台灣有關方面的處置指揮,並經由台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進行溝通協調。

  d,在機場不要隨意拍照,因為台灣民用機場和軍用機場經常混用;遇到軍事設施和疑似涉軍事秘密的景點,也不要拍照。一些景區不能拍照。

  小貼士

  貨幣兌換:貨幣兌換可到指定的銀行、國際觀光飯店、機場或碼頭等地,一筆30元新台幣手續費。兌換時取得的收據須妥善留存,離境前若要將未用完的新台幣換回時,必須出示此收據。新台幣的紙鈔分成:2000元、1000元、500元、200元、及100元。新台幣的硬幣分成:50元、20元、10元、5元、及1元。

  台灣指定的外匯兌換銀行:台北富邦銀行、永豐商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第一銀行、彰化銀行、華南銀行、“國泰”世華銀行、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台灣銀行、日商瑞穗實業銀行、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

  電話通信:從大陸往台灣打電話,先撥00886,區號去0,如台北區號02,應撥00886+2+號碼。從台灣往大陸撥打,先撥00286,區號去0,以北京為例,應撥00286+10+號碼。已開通國際漫遊的大陸手機可在台灣地區使用,但收費較高。也可在台灣旅遊時購買電話磁卡。

  禁煙:台灣室內(包括屋檐下)和公共場合(3人以上的場合)全面禁煙,公共場一定不要吸煙,罰款很重。能吸煙場合只有“看得到天空且人數不超過3個”的地方。

  旅遊糾紛:旅遊諮詢請撥呼叫中心(0800 011765);出現旅遊糾紛找台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0800 811883,0800 811884,0800 811885)

  緊急聯絡:火警、救護車、消防電話:119;報警電話:110;交通路況報導電話:168;旅遊諮詢熱線電話:(02)2717-3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