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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本報率先報道了新股駱駝股份(601311,SH)及兩家子公司因環境違法問題被湖北省環保廳勒令停産整治或限期整改,並在發行期以及上市後刻意隱瞞這一重大事項。6月26日晚,駱駝股份和保薦機構太平洋證券發佈公告稱,未收到湖北省環保廳的上述文件,不存在刻意隱瞞。面對疑點重重的公告,投資者呼籲中國證監會介入調查,給廣大投資者一個真相。
駱駝股份和保薦機構稱不知情
在駱駝股份上市日(2011年6月2日)之前的5月份,互聯網已經大量充斥駱駝被停産的消息,但是駱駝股份和保薦機構———太平洋證券卻均稱不知情。
5月12日,湖北省環保廳下發《關於查處襄陽市部分鉛酸蓄電池企業環境違法問題的監察通知》(鄂環辦[2011]129號),以下簡稱《監察通知》。
5月19日,環境技術網就刊發了《監察通知》文件全文,5月27日,東方財富網的“駱駝股份吧”裏就有數位網友透露:“湖北鉛酸蓄電池整治整改企業名單,駱駝股份榜上有名”,並透露了湖北省環保廳文件的具體規定,在此後的數日內,該貼吧一直大量充斥著該信息。在6月26日的公告裏,駱駝股份和太平洋證券卻均稱不知情,未收到《監察通知》。
襄陽市環保局一位要求匿名的人士對記者説,駱駝股份説沒收到湖北省環保廳的《監察通知》是不可能的,省廳要求我局在5月22日之前上報整改情況,我局也要求各所轄縣市區環保局在5月20日之前上報整改情況,以便上報湖北省環保廳,“不通知企業怎麼出整改方案?”
記者在襄陽市聯絡了《監察通知》提到的另外兩家要求停産的企業,這兩家企業都對記者承認,在5月20日前已經接到《監察通知》,並被環保部門要求停産整治。
記者看到《監察通知》稱:請你局(襄陽市環保局)于2011年5月22日前將整改情況報送我廳,以便上報環保部。我廳將適時對整治情況組織後督察。
被認定環境違法 駱駝股份矢口否認
湖北省環保廳《關於查處襄陽市部分鉛酸蓄電池企業環境違法問題的監察通知》中稱:今年3月,環保部華南督察中心和我廳聯合對襄陽市鉛酸蓄電池企業進行了檢查,發現一批企業存在環境違法問題,並指出駱駝股份以及兩家子公司存在環境違法問題:
駱駝股份環境違法問題:1、污染治理設施不完善,2、未落實衛生防護距離;處理措施:責令企業停産整治,限期完善環保與應急設施,搬遷衛生防護距離內的居民或企業。
駱駝海峽環境違法問題:1、生産中硫酸霧吸收裝置未投用;2、未落實衛生防護距離;處理措施:責令企業停産整治,限期完善環保與應急設施,搬遷衛生防護距離內的居民或企業,未經環保部門驗收不得恢復生産。
駱駝集團襄樊蓄電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駱駝襄樊”)環境違法問題: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處理措施:責令企業限期整改。
駱駝股份以及兩家子公司的環境違法問題已被環保部門認定,但是駱駝股份和保薦機構太平洋證券卻在6月26日晚公告稱:截至本專項報告簽署之日(2011年6月26日)前36個月內,駱駝股份生産産生的污染物一直達標排放,不存在因違反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受到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的情形;駱駝襄樊位於襄陽市經濟開發區(國家級)駱駝工業園,其環保設備運行良好,生産經營正常。
投資者呼籲證監會徹查“駱駝欺詐上市門”
“被勒令停産後卻成功上市,駱駝股份股票發行無疑是證券市場的一大醜聞,在駱駝股份和保薦機構的公告裏依然是疑點重重,呼籲證監會徹查‘駱駝欺詐上市門’,還投資者一個公道和真相。”一位投資者對記者如此感慨。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所研究員楊謹鴻認為,駱駝股份欺詐上市事件一經媒體曝光,輿論譁然。個別公司之所以為欺詐上市不擇手段,既因為能通過欺詐上市獲得大量募集資金,又因為在欺詐被揭穿後,僅需付出很低的違規成本,收益遠遠大於成本,何樂而不為?
被媒體揭露後,駱駝股份和保薦機構———太平洋證券又一次以謊言面對投資者和監管部門,如此下去只會助長欺詐上市的不良風氣,不利於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