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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杭州特大非法集資案:近千人涉案集資1.27億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26日 16:2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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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過宣傳普洱茶升值概念,並承諾三年期滿返本付息,每年返息不低於16%……記者今天從浙江杭州市公安局獲悉,以欺詐手段蠱惑杭州市不特定老年群眾非法集資數千萬元的特大非法集資案,偵破工作已取得了階段性的進展。6月16日,經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杭州市公安局已經對李興華等14名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

  2011年4月,杭州市公安局陸續接到群眾舉報及相關部門線索反映,稱雲南鴻如茶葉有限公司及其杭州公司,在杭州一些賓館接連召開神秘的只允許老年人參加的“投資推介會”,以高額年投資回報率的承諾誘騙杭州市部分老年人投資所謂的普洱茶購銷,進行非法集資活動。

  經杭州市公安局核查,發現李興華等人以鴻如公司名義,近年來通過推介會、上街拉客發放消費贈券等途徑向社會老年群體大肆宣傳普洱茶升值概念,並承諾三年期滿返本付息,每年返息不低於16%,誘導杭州市不特定的老年群眾與其簽訂所謂的普洱茶購買合同和代銷包銷合同,非法集資已達數千萬元。2011年5月4日杭州市公安局正式對其依法立案偵查。

  立案後,杭州市公安局偵查獲悉,李興華等團夥骨幹成員集聚在杭州某山莊連續幾天召開“投資轉股”非法集資推介活動。2011年5月11日,警方在工商部門的配合下,開展集中查處行動,對該活動場所和其位於下城、西湖、拱墅、蕭山分公司及在杭的茶葉倉庫進行了查處,一舉抓獲李興華及胡某、蘭某等團夥主要骨幹成員14名,查獲其進行非法集資活動的物證、書證、各類犯罪工具及一批涉案資金並依法予以扣押、查封。同時在雲南、深圳等地扣押、凍結了公司及犯罪嫌疑人的相關資産,在最短時間內最大限度地為投資群眾減少經濟損失。

  2011年6月16日,經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杭州市公安局對李興華等14名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

  根據初步調查,該非法集資團夥的骨幹分子多數是長期無固定職業、無穩定從商經歷的人,且基本上從未從事過茶葉經營。甚至有幾名成員曾參與過非法傳銷活動,有的還有多次犯罪前科。

  警方偵查發現,雲南鴻如茶業有限公司成立時註冊資金標明1000萬元,股東為李興華等2人。但事實上李興華當初並無註冊所需要的資本金,而是向仲介公司借資通過驗資註冊,公司成立後不到一個月即將全部註冊資本抽逃。

  公司成立後興華以從事非法集資為主業,當他聽説杭州群眾投資意識強、普遍比較有錢,即于2007年來杭設立了雲南鴻如茶葉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蕭山分公司,大肆從事非法集資活動。

  為了在杭州開展非法集資活動的需要,李興華登出了雲南鴻如茶葉有限公司,並於2010年10月設立杭州鴻如茶葉有限公司,下設下城、拱墅、上城等分公司,其註冊資本100萬元也是通過仲介公司墊資完成驗資註冊的,公司成立後註冊資本又被抽逃。

  “我就是為了以公司名義進行非法集資活動才註冊成立上述公司的,公司一直沒有其他正常經營活動。”據李興華本人交代,上述公司成立後至今,公司基本賬戶上的資金,通常只有幾千元,三年間納所得稅款僅2萬多元,因為該公司非法集資的款項基本不入公司賬戶,公司也沒有其他經營活動。

  更有甚的是,鴻如公司曾向集資群眾宣傳其在雲南雙江投資20多億元,實際上只投入200多萬元搞了一個前期準備和奠基儀式。他們向集資群眾宣稱其與邦臘掌國際投資有限公司簽訂了一筆鉅額的普洱茶購銷協議並出示過複印件,合同金額超過億元,還稱他們在香港註冊的公司註冊資金為10億港幣,而事實上僅花了3萬元委託深圳一家仲介公司代為註冊的。事實上,合同是假的,公司也是空殼。

  設下層層騙局 賺得暴利黑心錢

  為了誘使杭州老年投資群眾相信,李興華等人可謂“用心良苦”。一方面,他們在杭租用倉庫,購買存放了一批低質、廉價茶葉作為道具。將市場價僅二十元左右的低廉普洱茶,當作市價為一兩百元的高級普洱茶給老年投資群眾包銷。據犯罪嫌疑人交代及鴻如公司現有資料顯示,李興華等人三年來用於購買普洱茶的全部款項僅為杭州市老年群眾集資款的十分之一。

  另一方面,為了掩蓋資金嚴重損缺真相,他們炮製了“集資轉股”和“公司上市”的騙局。2010年底他們開始策劃“投資轉股”騙局,宣稱香港鴻如文化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將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該公司持有香港鴻如古茶谷全國銷售有限公司的股份。投資者擁有了香港鴻如古茶谷的股份就等於間接擁有了香港鴻如文化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的股份,以後就可以分享公司上市的豐厚收益,然後誘騙投資群眾與其簽訂股份轉讓協議。

  在“轉股”遊説會上,李興華等人還讓人假冒香港公司老闆的身份,竭力煽動投資群眾轉股。事實上,李興華等人宣稱的香港鴻如文化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也是並無一分一文的空殼公司,根本不可能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

  款項瓜分揮霍 乘機費就達40多萬

  據初步核查,李興華等人自2007年8月以來在杭州非法集資達1.27億元,涉及投資人員近千人。其非法集資款主要是通過杭州各分公司財務人員、業務員的個人銀行賬戶進行瓜分或轉賬匯往雲南鴻如公司總部。

  現有證據反映,這些集資款項大部分以提成的形式被瓜分,一部分用於公司虛假形象包裝,另外小部分則用在了支付利息和購買茶葉方面。

  據了解,這些被瓜分的款項在不同時期佔非法集資款項的比例為30%至40%左右。僅2010年8月至2011年4月,杭州公司經理蘭某就分得提成124萬元,蕭山分公司經理馮某分得提成224萬元、下城分公司經理向某分得提成款200萬元。拿到這些前後,他們用於買別墅、買豪華轎車、租住豪華公寓、隨意打“飛的”等,僅公司一個月報銷的乘機費就達40多萬元。而在給這個空殼公司的虛假包裝上,近一年,僅 “公關”的費用就達3000萬元。

  根據團夥成員供述,其選擇老年群體作為非法集資對象的主要原因是,老年群體急於投資使原有的積蓄保值增值,並且老年人容易被説服參與這類的投資。在杭州市上當受騙的群眾,年齡最小的50多歲,最大的則超過了90歲,其中大部分是七、八十歲的老年人。他們被騙的金額最小的1萬餘元,最多的則達300余萬元。

  據現有資料顯示,杭州市被騙中老年群眾近千人,目前已有400余人到公安經偵部門登記、提供證據並接受調查。另有數百人尚未到公安經偵部門登記。

  接下來,杭州市公安局將繼續加大偵查工作力度,抓緊查清全案犯罪事實,進一步查明各犯罪嫌疑人在非法集資活動中的地位、作用。同時,對可能涉嫌犯罪的其他人員進一步展開偵查。

責任編輯:周紅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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