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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違規高爾夫球場”系列評論之四
張國棟
近日,記者從權威渠道處獲悉,國家發改委、監察部、國土部、環保部等十一部委日前聯合下發了《關於開展全國高爾夫球場綜合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開展高爾夫球場綜合清理整治工作,並在今年6月底前,將本地區所有球場名單及違規球場清理整治情況進行匯總並上報國家發改委。(6月23日《新京報》)
高爾夫是個什麼“東東”,想來各位都不會陌生。違規球場如何得以興建,也不是什麼高深莫測的事。這回國家十一部委聯合發文,要求各地開展高爾夫球場綜合清理整治工作,足見尾大不掉的高爾夫球場氾濫成災、各地對國家的有關禁令置若罔聞已經到了非清理整治不可的時候了。
然而,從十一部委的通知中,我們不難發現,此番清理整治,雖然十一部委聯合的陣勢絕對空前,可實際操作中仍舊沿用自查自糾這種不太靠譜的模式。因而實際效果如何,著實令人擔憂。
更令人擔憂的是,此番清理整治違規高爾夫球場還留了個“口子”,即“補救措施”。通知提出,對違法違規行為已經完全糾正、整治措施全部落實到位的高爾夫球場,可由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林業部等部門為其重新辦理相關手續,並重新從高繳納相關費用。這也意味著,大多數長期遊走在“灰色地帶”的高爾夫球場,只要肯出銀子,不僅再無後顧之憂,反而獲得了一個“名正言順”的機會。
這就讓人看不明白了。這些違規高爾夫球場當初違反禁令、頂風上馬,如今不讓其付出相應代價已是不該,怎麼還能夠“補救”呢?這不是縱容、甚至鼓勵違禁嗎?而且只要這些違規球場還在用,就根本談不上“違法違規行為已經完全糾正”,所謂“整治措施全部落實到位”也不過是些花錢補辦手續之類。
其實,不止違規高爾夫球場,現實生活中許多事物有禁不止,就在於有些人嘗到了“口子”的“甜頭”。法規違就違了,禁令犯就犯了,大不過“重新從高繳納相關費用”。天無絕人之路,總有“補救措施”嘛!
由是觀之,此番高爾夫球場的清理整治工作,儘管十一部委聯合參與,貌似嚴厲,可終究恐怕只是有關部門多收繳了一些費用而已。更可怕的是,下一個違法違規者或許正在躍躍欲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