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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61人眼科注射假藥案11名被告一審獲刑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23日 16:0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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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方網6月23日消息:據《東方早報》報道,昨日,上海市盧灣法院對市第一人民醫院眼科假藥案作出一審宣判。根據該判決,11名被告人因生産、銷售假藥罪而獲刑10個月至2年6個月不等。

  此案中,生理鹽水冒充進口的阿伐斯汀,隨後以三四千元的高價流入醫院,最終引發該院116名眼科病人産生不良反應。該案于5月19日上午在盧灣區人民法院開庭。

  製造了90瓶假藥

  檢方指控,2010年5月間,王浩夥同趙洪臣經被告人謝尚坤聯絡,從蔡啟頂(另行處理)處印製了200套進口藥品阿伐斯汀的包裝材料,由趙洪臣于同年8月底至9月初以2.7萬元的價格將其中90套銷售給被告人吳國松。

  吳國松為牟取非法利益,指使其妻王爽幫助提取部分假藥包裝材料,並糾集吳國來、王強等人在北京市豐台區假日風景小區等地以生理鹽水灌裝入瓶,再用所購材料進行包裝的方式生産假阿伐斯汀,共計90瓶。

  同年8月底至9月初,不具備銷售資質的李曉琴、嵇建文,明知阿伐斯汀係進口藥品須經有關部門批准銷售,仍以每瓶1300元的價格從吳國松處購入上述90瓶假藥,並以每瓶1800元的價格通過朱曉政(另行處理)銷售給於海寧。

  隨後,于再以每瓶3200元的價格銷售給被告人馮力農,馮則分別以每瓶3400元或4650元的價格銷售給上海瑞安腫瘤診所。

  其中5瓶經該診所銷售給上海市第一人民醫院,用於該院眼科病人注射,致116名眼科病人産生不良反應。

  案發後,警方將吳國松、吳國來、王強等人抓獲歸案。

  兩主犯對指控無異議

  對於檢方指控,主犯吳國松沒有異議。其辯護人認為,阿伐斯汀為治療腫瘤的藥品,上海市第一人民醫院將吳國松製造的假藥用於治療眼科病人後引起不良反應,與吳國松的行為無直接因果關係,吳國松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在案發時也尚未收到銷售假藥的貨款,因此請求本院在量刑和判處罰金中對其從輕處罰。

  同樣對於指控沒有異議的還有主犯吳國來。其辯護人稱,吳國來受吳國松的指使共同生産假藥,但其對製作假藥的包裝來源及銷售情況均不知情,且尚未獲得任何利益,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應認定為從犯,建議法庭對其從輕處罰。

  構成生産銷售假藥罪

  法院認為,被告人吳國松為牟取非法利益,糾集被告人吳國來、王強等人生産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假藥,被告人王爽、王浩、趙洪臣、謝尚坤為生産假藥積極提供幫助,其行為均已構成生産、銷售假藥罪。

  與此同時,李曉琴、嵇建文、于海寧、馮力農為獲取非法利益,在均無銷售藥品資質,且明知阿伐斯汀係進口藥品,未取得國家有關部門批文不準銷售的情況下,仍結夥或分別從事假藥銷售,其行為均構成銷售假藥罪。

  據此,盧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主犯吳國松因犯生産、銷售假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10個月,並處罰金22萬元,主犯吳國來獲刑2年6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

  主犯王強犯生産、銷售假藥罪,獲刑2年3個月,並處罰金18萬元。

  其他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至2年6個月不等,並處金額不同的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