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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價漲租金高香港現棺材房 房主月收入達20萬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23日 09: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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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客出入須爬來爬去,房主月收入可達20萬港元,港府稱非法經營床位寓所屬犯罪

  南都訊 記者王雅楠 發自香港 樓價上升,香港租金也超越1997年高位。繼籠屋、板間屋之後,香港出現“棺材房”,居住人士以低收入人群為主。昨日,香港立法會關注“棺材房”,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稱,非法經營床位寓所屬犯罪,可處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兩年。

  據港媒報道,香港最高呎租的,並非山頂豪宅或者IFC,反而是最貧窮地區深水埗,每呎租金高達300港元。在這個區內,板間房和籠屋已非新鮮事,最荒謬的是,一個板間房再“井”字形改成六間小房,每間房只有棺材大小高度不過五呎的空間,六名住客在此過著穴居般的生活。住客不能在房間站立甚至坐著,必須躺著,出入也要像動物般爬來爬去。

  “棺材房”所住的租客,以這幾類人為主:一是在內地有家室,自己在港慳吃慳住的人;二是爛賭輸錢者;三是拿綜援人士,甚至還有內地黑工。

  據調查,“棺材房”的房主們,不少同時在區內擁有過百間類似房中房,每月收入高達20萬港元。更有人向師奶投資者大力推薦,這種深水埗獨有的房中房模式,比其他投資回報更高。昨日的立法會上,一名議員稱,深水埗棺材房招租廣告隨處可見,負責人沒有與租客簽訂正式租約,以逃避政府的監管和調查。

  香港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稱,曾派員調查及巡查有關處所,但暫時未有足夠證據證明上述處所經營無牌旅館或無牌床位寓所。林鄭月娥強調,根據《床位寓所條例》,任何居住單位內有12個或以上出租的單人床位,必須于申領牌照後才可經營。如果有人賒欠經營非法床位寓所,即屬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