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樂天馬:個稅討論中被忽視的三個問題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20日 09: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都市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摘要:這次“個稅”起徵點修正案實行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的方式,是立法史上的一次進步。結果公佈後,引發許多議論,是正常現象,不論議論內容為何,積極參與討論的行為總是值得鼓勵的。

  ■虛擬@現實之樂天馬專欄

  這次“個稅”起徵點修正案實行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的方式,是立法史上的一次進步。結果公佈後,引發許多議論,是正常現象,不論議論內容為何,積極參與討論的行為總是值得鼓勵的。但在網絡媒體的眾聲喧嘩中,有三個重要問題被忽視了。

  一是稅收規模問題。論者主要是就“個稅”言“個稅”。“個稅”徵收不僅只是個起點問題,這裡面還有個總量問題,即政府稅收總規模多少才合理的問題。不討論這一層,單純就“個稅”言“個稅”,很難討論個對錯出來。所謂稅收總規模,也就是説,公民和企業到底該拿多少錢來請個政府為民眾辦事?全國“國稅”加“地稅”,預算內加預算外,明里加暗裏,政府能用及可用的錢總量應該是多少?這個是更應該公開辯論的重中之重。

  現在每年的財政收入增長比例幾乎都在20%以上,遠高於GDP和國民收入的增長幅度,這麼高的稅收增長是不是合理?再往深處追問就是,把鉅額資源集中起來交給政府使用效率高,還是讓這些資源保留在國民手中更有利於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答案是明顯的。政府不創造財富,在競爭領域政府通常也是低效的,把鉅額資源集中起來由政府統一使用,固然有利於辦大事,但也增加了投資的風險,增加了不公平分配的概率,增加了權力尋租的機會。不如把這些錢分散在民間,效率更高,風險也因分散而變低,還有利於實現公平正義與防止腐敗。所以,如果現在全國及地方財政的規模已經超過應該給予政府的總額,“個稅”就無妨盡可能少徵一點,起點定得更高一些。把“個稅”調節的重點放在高收入人群,對中産階級,特別是純粹靠勞動謀生的廣大底層人群完全不收,就是適宜的。反過來,如果現有財政規模確實不敷使用,需要增加稅種和稅源幫助政府維持正常運轉,那麼,“個稅”起徵點定低一些,相信公眾也能理解。

  二是忽視了科學話語中所潛伏的圈套。一直以來就有個説法,個稅起徵點要制定得“科學”。在某些媒體、官員與專家的嘴裏,科學仿佛是萬能的,只要是科學就必然是正當有效的,好像什麼問題只要一“科學”,就能得到最優解決。這是個誤解。像“個稅”起徵線這樣的事情,實際上不存在什麼科學不科學。它就是個純粹的利益博弈,而且是個很難找到均衡點的博弈。這部分人多拿點,那部分人少拿點,與科學有什麼關係?

  民主立法與所謂的科學立法很多時候是相反的。民主立法的理論依據是,立法所追求的利益的知識分散地被無數公民與公民團體所掌握,不承認一個超級智慧能悉知這些分散的主體的利害所在。所謂科學立法則剛好相反,它暗地裏假設存在一個能掌握所有理論與實踐知識的超級智慧,由這個超級智慧按某種規律進行決策才能實現結果最優。科學立法的缺陷在於,它常常忽視個體利益和特殊需要,並給那些掌握立法大權的人們以科學的名義把自身利益當作全體利益預留了足夠的空間。之所以需要特別注意科學在“個稅”立法與討論過程中的問題,目的是要警惕公權力以“科學”的名義否決民意。這次“個稅”立法既然已經開了個公眾參與立法的好頭,最後定下來的法律就必須以民意為依據,不允許動輒以科學或其他什麼名目否決調查結果。對於公眾中多數持否定意見的,就不能允許再被偷偷地塞進法律中去,對於民意存在分歧的,解決辦法是:在立法機構中進行公開辯論,或者暫時擱置,或者交由各省立法機構去議決。

  三是忽視了稅收立法中的分權問題。“個稅”既是地方稅種,各省市區的發展程度又非常不均衡,那麼,在國家層面對“個稅”徵收進行統一立法,就很可能是吃力不討好的事。法律不照顧地方差別,實行起來可能就會行不通,這個法案就有可能成為在國民和地區間人為製造分裂與衝突的因素;照顧地方差別,又必然犧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根本原則。所以,不如把“個稅”(以及其他地方稅種)徵收的立法權乾脆下放到各省市區,交由地方去行使。這樣既不危害法治社會的核心原則——— 平等原則,又可以規避地區間的矛盾,同時,還有利於地區間的資源優化配置與人員流動——— 要到發達地區就要多納稅,要少納稅,就必須到欠發達地區去。

  (作者係知名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