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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國家電市場的缺陷家電産品召回事件頻發,飛利浦電吹風、惠普電腦、索尼電視等洋家電陸續發佈“召回公告”:
—— 因頻繁使用後忘拔插頭可能導致冒煙起燃,5月31日起,飛利浦在華召回2008年1月到2011年1月期間生産的三款便攜式可折疊電吹風,涉及數量總計175.6萬台。
—— 6月2日,由於生産工藝問題導致使用中電池芯易過熱熔化或燒焦産品外殼,惠普在華召回2007年7月至2008年5月期間由LG生産的7.874萬個筆記本電腦電池組。
—— 4月份上海索廣映像宣佈召回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期間生産的7038台共兩款索尼液晶電視,這是國內首次涉及彩電産品的召回事件。
對於近來頻繁的家電召回事件,中國電子商會副秘書長陸刃波一針見血地指出:“召回事件的本質是質量問題,一方面與經濟週期有關,可能是為了降低成本而海外代工導致的偷工減料;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這些洋品牌對中國消費者的不重視。”
在消費者經歷的家電召回事件中,不少京滬等一線城市的消費者抱怨:“為了一台小小的電吹風,自己要跑老遠送去服務站,實在麻煩。”家電觀察家洪仕斌表示,“這種召回表面看是尊重消費者,在操作中未考慮消費者實際需求,不提供備用機、又沒有明確更換時間,很容易讓問題産品繼續危害消費者。”
更過分的是,個別洋品牌竟對賣給中國消費者的缺陷産品連召回都不召回。日前,LG對其一款“問題”就不回應、不召回,引發眾多消費者不滿和自主維權。據悉,由30多名LG“問題”手機用戶組成的律師團已收到國家質檢總局的回函,稱“LG公司自2009年5月將LG KT878型手機投入市場後,陸續出現電池外殼開裂、信號不好、容易死機等問題。”
洋家電召回難的背後,是《家電産品召回管理規定》缺位引發的消費者維權難。去年7月,國務院法制辦網站公佈了《家用電器産品召回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不過尚未頒布實施。按徵求意見稿規定,如生産者違反家電召回義務且逾期未改的,可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該規定實施後,將填補我國家用電器行業召回制度的空白。 本報記者 胡曉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