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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彬:開門立法有進步 個稅修法需提速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17日 09: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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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報評論員 沈彬

  萬眾關注的《個人所得稅法》(下稱《個稅法》)修訂工作又向前推進了一步。該法草案的公開徵求意見於5月31日截止之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于6月15日“原汁原味”地向公眾梳理呈現了來自82707位網民的237684條意見,以及群眾來信等其他社會意見。對於草案將起徵點從2000元提高到3000元的規定,網上共有82536人發表意見,其中贊成的佔15%;要求修改的佔48%,反對的佔35%。(《東方早報》6月16日)

  對於3000元的起徵點,民意表達得很坦率;立法機關對民意的傾聽,也真誠——原汁原味向公眾呈現,沒藏著掖著。這無疑是開門立法、民主立法方面的巨大進步,使人既驚又喜。

  關於《個稅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共收到23萬多條意見,已經刷新了立法徵求意見的紀錄。在徵求意見截止時,《東方早報》于6月1日發表了題為《23萬條意見如何體現在立法中》的評論,提出建議:立法機關能否公佈23萬條意見中多少人認可草案中3000元的個稅起徵點,多少人希望起徵點更高一些。立法機關無疑已經做到了,短短時間就完成對23萬多條意見的整理,並將之公佈。

  中國開門立法之路走得如此堅定、紮實。2006年《勞動合同法》徵求意見時,立法機關還只是將社會意見做成資料,擺在立法者的案頭。而到去年車船稅立法徵求意見時,對民意的處理,已經從定質到了定量、從“內參”到公開,用數字説話,公佈了要求降低稅負的社會意見佔54.62%的數字。在吸納民意的基礎上,《車船稅法》得以通過——八成車主稅額不漲。基於對開門立法發展規律的研判,人們有理由相信:立法者會積極吸納公眾對於個稅起徵點的不同意見。

  另一方面,何以進入立法草案的3000元起徵點,有近85%的人不贊同?這種立法草案與民意的疏離,值得反思。這就要談到我國的“部門立法”。我國的立法實踐中,一般先由立法機關編制立法規劃,國務院相關部委做出立法草案,經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後,上報全國人大常委會,這才進入正式立法程序。相關部門在起草草案時,多多少少會帶有部門利益考量。而《個稅法》修訂草案的起草部門正是財政部和國稅總局:收稅的部門在起草稅收的法律,“穩定財政收入”的考慮與民間減稅的呼聲,難免方鑿圓枘,這突出反映在起徵點的擬定上。

  財政部對以3000元為起徵點的解釋是,依“基本生活費用不得徵稅”的原則,以國家統計局做出城鎮就業者人均負擔的消費支出為2167元/月為依據。但統計局的統計口徑嚴重滯後於現實,“消費支出”中的“住房月支出111元”統計數字,居然不包括房貸支出,也不包括商品房房租——起徵點的擬定是建立在不合理的統計數字之上的。財政部閉門造車也罷,順水推舟也罷,但客觀上3000元的起徵點與公眾的心理預期相差過大,也違背了“基本生活費用不得徵稅”的原則。

  既然財政部門與公眾的意見相左,既然財政部門提出的草案難以得到多數人的支持,這就形成了博弈,需要立法者做出公允的權衡。所謂:“不畏浮雲遮望眼,只緣身在最高層”,全國人大不僅是立法機關,更是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所在,立法應傾聽民意,體現民意。申言之,最高權力機關只有通過徵求立法意見,直接傾聽基層民意,民主渠道才能更通暢。更多的基層民意介入立法進程,立法才能不為行政部門、利益團體所左右。

  今年2月,溫總理在與網民交流時就表示,將提高個稅起徵點,作為今年給老百姓辦的第一件實事。如今四個月過去了,今年也快過了一半了,《個稅法》的修法程序還未完成,法律一時不改,就意味著千萬公民還未得到真正的實惠。立法程序固然要嚴謹,但立法的速度同樣不能讓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