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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之國高票連任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17日 07: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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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袁定波周斌

  6月15日,在美國紐約舉行的第21次《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締約國會議上,中國候選人、國際海洋法法庭現任法官高之國在149個投票締約國中,以141票的高票成功當選連任。

  “國際海洋法法庭,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設立的解決海洋爭端的國際司法機構,亞洲有5個席位。高之國這次連任,對他個人而言,中國而言,乃至亞洲而言,都是一件幸事。”高之國的同事、國家海洋局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副所長賈宇16日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説。

  負笈求學回報祖國

  高之國,現年56歲,國家海洋局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所長。2008年初,他在公約締約國特別會議上補缺當選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本次連任的新一屆任期為9年。

  16日下午,《法制日報》記者來到位於北京復興門外大街的國家海洋局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想要一睹高之國的風采,卻被告知:高之國要一個禮拜後才回國。但高之國的領導和研究所的同事們還是津津樂道地向記者談起了他。

  據介紹,高之國于1999年3月4日被國家海洋局任命為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所長,他是該所1987年建所以來的第一任正所長。

  “高之國自1983年到國家海洋局工作,至今已近30年。30年間,他從一名普通的年輕學者,逐漸成長為國內外知名的國際法專家和海洋問題專家。”高之國的領導評價説。

  早在1987年,作為一位初出茅廬的青年國際法學者,高之國撰寫了《從國際法看中國在圖們江的出海權》一文,首次厘清了中國在圖們江出海權的國際法問題。中央有關領導在這篇擲地有聲的力作上作出了重要批示,為中央決策圖們江問題提供了理論依據。

  1989年至1997年間,高之國求學海外,順利拿到博士學位,並把他的博士論文《國際海洋石油合同》編寫成英文專著《國際石油合同》,該書成為西方很多大學能源法和石油合同法的標準教科書,並且獲得1996年度國際律師協會最佳著作提名獎。

  1997年,高之國結束十年海外負笈求學,回到祖國,以高度的熱情和歷史責任感,投入海洋法和海洋權益問題的研究。為維護國家海洋權益、海洋法制建設和海洋法學的發展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研究所在他的帶領下,在海洋法和海洋政策領域開展了大量具有開創性和前瞻性的研究,主持和完成了多項國家重大海洋專項的立項和研究工作,撰寫了多份有分量的政策研究報告。”國家海洋局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副所長張海文説。

  二十一分之一的中國元素

  “21世紀是海洋的世紀。”這是高之國最常説的一句話。2008年首次當選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後,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他説,這是他人生的一次重大角色轉換,從書生報國、學術興邦,到在國際司法的舞臺上主持國際公義。

  “此次成功連任與國家的長期支持和投入密不可分。我的背後有個強大的靠山,有一個負責任的、上升中的大國,為我提供了當選的臺階。”高之國在這次連任後説。

  當然,高票連任,也證明擔任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3年來,其工作得到了國際社會的充分認可。

  “國際海洋法法庭只有21名法官,高之國是二十一分之一。他雖然來自中國,但不僅僅代表中國。法庭處理的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的爭議,維護的是涉及海洋的公平正義和良好秩序。”賈宇稱,高之國也經常這麼説,自己是國際法庭的法官,背負著發展中國家的一份囑託。

  賈宇告訴記者,近年來,隨著國際海洋法法庭的不斷發展,國際社會對該法庭的信任度越來越高,案件逐年增多,對建立良好的海洋秩序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因此高之國也越來越忙,每年要花三分之一的時間用於處理該法庭的各項事務和案件。

  “而一旦國際海洋法法庭的案件結案,高之國回國後,總會第一時間在研究所召開會議,對案件進行討論研究,將最新的國際司法實踐動態和遇到的困難一一闡析。”張海文説,這對所裏同仁研究海洋發展戰略也非常有指導價值。

  本報北京6月16日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