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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導報評論員 蘭恒敏
有消息説,中國60%以上的富人想要移民;億元以上的富人中,有移民意向的人更高達74%。官員做裸官,演員改國籍,民營企業家辦綠卡。有權有錢有名者急於移居海外———即使人不出去,手裏也要有“卡”,做一名“待在中國的外國人”,以便想出去時能夠拔腿就走。
這部分人在社會總人口中只能算“一小撮”。但毫無疑問,他們居於政、商、知識界等最頂端,是精英中的精英,他們的所思、所為,往往能起到社會思潮風向標的作用。
按説,要錢有錢,要權有權,要名有名,他們在國內已經得到了普通大眾為之奮鬥一輩子卻很難得到的東西,還有什麼不滿足的?馬斯洛在《管理學概論》中把人的需求分成五類: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需求,依次由較低層次到較高層次排列。對這些精英來説,衣食住行、好車好房、良好的醫療和教育、穩定的工作職位和事業等,都已不成為問題;剩下的就是希望被尊重,希望自我實現,希望少受一些束縛、多一點個性張揚和自由。
中國的富人移民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擔心受到政府和法律的公正對待;一類是擔心受不到政府和法律的公正對待。前者主要指為官不廉者和個人財富來路不正者,他們擔心自己過去的斑斑劣跡有朝一日東窗事發受到追究,三十六計走為上;後者雖然憑藉自己的學識和能力獲得了財富和地位,但他們也和大眾一樣,面臨貴而不平、富而不公等體制性壓制,他們移民只是希望活得更有尊嚴、更自由、更少束縛,“過自己想要的生活”。李娜奪得法網冠軍後那句“不要説我為國爭光,我是為自己”的名言,與其説體現了李娜愛好網球、享受比賽的良好心態,不如説她在借此委婉地表達對抑制個性的國內體制的不滿。而這句話,也就在國外的“自由運動員”敢於説出來,林丹敢説嗎?
貧富差距巨大和社會各階層結構衝突的內在壓力,也使居住在國內的富貴階層感到隱隱不安。想象一下,一個富豪在一群面如菜色的饑民面前大吃大嚼會發生什麼事情。筆者老家是一個貧窮的村莊,村裏有位能人在外面發了財,後來想家搬回來住,結果村裏遇到集資的事情他都要出一半,屋外養的花被人折斷,養的狗也不見蹤影,最後不得不搬到縣城住。有的人富,但更多的人窮,那麼富人就別想過自在。只有移民到顯不出富的地方,富人才可稍感安心。
富人移民屬於“肥水流向別人田”,但對富人移民要兩分看。央行反洗錢部門日前發佈《我國腐敗分子向境外轉移資産的途徑及監測方法研究》,報告引用中國社科院的調研資料披露:從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以來,外逃黨政幹部,公安、司法幹部和國家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高層管理人員,以及駐外中資機構外逃、失蹤人員數目高達1.6萬至1.8萬人,攜帶款項達8000億元人民幣。這些錢是人民的血汗錢,這些外逃分子是國家和人民的敵人,應對其採取事前嚴防、事後追逃的嚴打手段。但對那些合法致富的富人移民,我們不妨抱以寬容的態度:我們尚為溫飽和醫療、住房、教育等基本需求而苦苦奔波的時候,人家已經追求“自由”了,這説明社會在進步,沒什麼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