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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糧集團旗下全資公司中糧鵬利重慶拿地涉黑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15日 09: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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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幾年來,中糧集團一直否認其旗下全資公司中糧鵬利置業(重慶)有限公司(下稱“中糧鵬利”)與當地黑社會組織之間有關係。

  但《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持續幾年的調查顯示,已有的司法材料、官方調查報告,以及中糧鵬利當時與當地黑社會組織簽署的一些蓋有公章的正式文本,令中糧集團否認中糧鵬利在渝涉黑的説法,顯得蒼白無力。

  異味

  國家審計署的一紙公告,將中糧集團旗下公司在渝的一段舊聞挑開,迷霧之後,一股異味隱約升起。

  5月20日,國家審計署公佈的2011年第26號“中糧集團有限公司部分所屬單位2007年至2009年財務收支審計結果”,審計結果公告稱,“2005年,中糧香港所屬中糧鵬利置業(重慶)有限公司委託不具備資質的仲介公司參與土地拍賣事項。因司法機關正在立案調查仲介公司及拍賣單位存在的行賄受賄行為,無法辦理土地轉讓手續,66.56畝土地已閒置4年,5830萬元投資款存在損失風險。”

  該審計公告還披露,“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相關企業積極爭取有關部門支持,做好項目開發準備,降低損失風險。”

  本報記者注意到,儘管這段審計公告中用“委託不具備資質”的字眼提及參與土地拍賣事項的仲介公司,但卻沒有進一步説明這家仲介公司的真實背景——重慶黑社會老大陳坤志、龔剛模控制的公司。

  此外“委託”一詞,也並不能準確表達中糧鵬利在渝拿地的“操作”手法。

  這是一個並不古老的故事。

  據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重慶市政府提交的《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重慶化粧品廠“三工場”拍賣中涉嫌違法情況的緊急報告》(重慶市工商局文【2008】8號),2005年1月,一位名叫黃亞虎的人受命到重慶成立中糧鵬利置業(重慶)有限公司,準備在重慶開發房地産項目。同年5月30日,中糧鵬利公司成立,投資總額1.9億元人民幣,註冊資本為9000萬元人民幣。中糧鵬利的全資股東是在海外的薩摩亞群島註冊的俊威投資有限公司。中糧鵬利的工商註冊資料稱俊威投資有限公司是中糧集團有限公司所屬中糧集團(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以此算來,中糧鵬利係中糧集團的“曾孫”級公司。

  重慶市公安局《關於陶益祿涉嫌商業受賄案調查情況及處置方案的報告》(渝公經偵文【2007】134號)則顯示,2005年6月16日,中糧鵬利與重慶奧妮化粧品公司和重慶廣海物流公司簽署了一份協議,該協議商定,由奧妮公司和廣海物流包乾9000萬元協助中糧鵬利拍到重慶奧妮化粧品廠“三工場”土地。

  據本報記者所獲得的上述三方協議影印件,這是一份令人難以理解的協議:中糧鵬利擬以9000萬元成本拿到“三工場”的66.56畝土地,奧妮公司和廣海物流保證以3500萬元的代價競買到這塊土地,另外5500萬元作為支付給奧妮公司和廣海物流公司的“委託代理費”。

  重慶市工商局及重慶市公安局經偵總隊資料顯示,正在各方積極履行此份“三方協議”時,2005年8月,重慶市黑社會老大陳坤志、龔鋼模介入,以廣海物流欠高利貸為由,控制了廣海物流。

  據陳坤志案起訴書,陳坤志接下來以5萬美元買通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的張弢,買通拍賣公司、律師事務所及評估公司,甚至以武力威脅的方式打走其他競買者,被趕走者甚至包括重慶市政府旗下大名鼎鼎的重慶渝富資産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和某有司法機關背景的物業公司負責人,迫使其放棄競拍。

  2006年4月14日,本報記者在拍賣會現場目睹了這場離奇的拍賣。當天,奧妮化粧品廠“三工場”的66.56畝土地以3670萬元的底價起拍,平淡應價幾次後,最終以3710萬元成交——拍賣場內外均有幾十名身著黑西裝的“小平頭”坐鎮,最終,這場怪味十足的拍賣,如黑道電影一樣,了然收場。

  據重慶市工商局及重慶市公安局經偵總隊資料,拍賣完成後,中糧鵬利如約向廣海物流支付了第一筆“委託代理費”1740萬元。

  中糧鵬利在此後也輾轉拿到該宗土地的使用權證。

  不過,此場拍賣會中因當地黑道過於張揚,奧妮化粧品公司職工持續幾年的上訪,引起媒體關注,2009年,包括本報在內的幾家國內媒體先後報道此事。同年6月,重慶打黑,陳坤志、龔剛模等涉黑團夥在當地警方的打黑行動中,成為第一批落網的黑社會組織。

  餘音

  2010年1月,陳坤志涉黑團夥案審理,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非法經營罪,行賄罪,高利轉貸罪,非法拘禁罪,賭博罪,被合併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3億2萬元。

  龔剛模在一個月後,被法院判處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非法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罪,販賣、運輸毒品罪,非法經營罪,行賄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開設賭場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9項罪,處以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當地這兩大黑社會團夥的其餘成員,以及其保護傘也各自領罪受處。

  本報記者注意到,陳坤志案的司法文本,將中糧鵬利在獲得奧妮化粧品“三工場”土地中的一些“異常操作”固化下來。

  這些被司法文本固化下來的信息,與包括《第一財經日報》、央視《新聞調查》欄目、《南方週末》三家媒體先後報道中糧鵬利在渝拿地後的官方回復相比,有一些差異。

  2010年3月,中糧鵬利重慶公司負責人李廣泉在一家媒體上以答記者問的形式稱,此前當地有些人認為“在獲取“三工場”地塊過程中,涉嫌與當地不法分子有染”的説法,“內容與事實完全不符”。

  李廣泉當時稱,“守法經營是中糧鵬利經營的基本原則,中糧鵬利通過合法途徑獲取土地,包括協議受讓、參與公開招拍挂等,不可能也沒有必要通過任何非法手段獲取土地。對於原重慶化粧品廠所屬的‘三工場’地塊的工業用地拍賣和住宅用地掛牌,由於一些人員不了解事實真相,對其拍賣程序提出質疑,重慶市政府相關權威部門已經進行了多次認真的調查,而且政府相關權威部門的意見已經非常明確。”

  李廣泉當時認為,“2008年7月23日,重慶市工商局經檢總隊的調查意見是‘沒有充分證據證明當事人有串通拍賣事實’。根據重慶市有關領導及維穩辦、市政法委等部門的要求,2008年9月3日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就重慶化粧品廠‘三工場’地塊司法拍賣是否違規問題,重新組織合議庭復議,最後重慶市高院的書面意見認為‘在本案執行中嚴格依法,執行程序公開、公正,不存在違反法定程序的情形’。”

  遺憾的是,陳坤志案起訴書則顯示,“由於重慶化粧品廠廠長陶益祿對拍賣‘三工場’的土地條件不滿,導致拍賣無法進行,陳坤志與中糧公司負責人黃亞虎共謀,利用重慶化粧品廠常年法律顧問陶益珍是陶益祿之妹,正在為該廠代理‘三工場’土地拍賣事宜的便利……”此外,“2006年初,受黃亞虎的指使,富國律師事務所律師陶益珍、陳士謨要求陶益祿同意拍賣,並同意送給陶益祿25萬元。”

  陳坤志案還將重慶市公安局經偵總隊副隊長謝崗(收受陳坤志30萬元),以及重慶市工商局經檢總隊副隊長杜虹飛(收受陳坤志7.98萬元),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副檢察長毛建平(收受陳坤志20萬元)等事實曝光,其中謝崗與陳坤志同案受審。

  杜虹飛是2008年7月23日,重慶市工商局經檢總隊出具中糧鵬利拿地案調查意見“沒有充分證據證明當事人有串通拍賣事實”結論的主要當事人。謝崗則在化解土地拍賣案後,將陳坤志從拘留狀態“撈出來”的主要當事人。

  另一個關鍵性細節是,據《時代週報》報道,至今年6月2日,中糧鵬利公司已經成了“光桿司令”(本處特指其重慶公司只有他一個人)的李廣泉依舊堅持稱,黃亞虎是該公司副總經理。

  遺憾的是,陳坤志案的多個司法文本顯示,中糧鵬利在渝拿地期間,黃亞虎的身份是中糧鵬利公司總經理。

  而到目前為止,對開發“三工場”地塊的結局仍未可知。與之相對應的則是,本次國家審計署在出具審計報告時,補充了一句“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相關企業積極爭取有關部門支持,做好項目開發準備,降低損失風險”。

  中糧鵬利還有多大概率能繼續開發這塊土地?該公司認為是合法取得的,而另一些人則認為是借助非法勢力及黑道力量取得的。本報記者從當地積極推進該案的一位當地政府官員處了解到,地塊所在地重慶市江北區政府及相關行政部門的觀點是,串通拍賣、涉黑等事實都已經基本上認定了,既然是非法取得的,這塊土地就應該執行“回轉”。

  所謂回轉,就是撤銷拍賣結果。

  如果撤銷拍賣結果,則中糧鵬利將獲得自己拍賣時已經繳納的土地款,但支付給陳坤志控制的廣海物流的費用,將兌現為損失。(第一財經日報 羅納)

責任編輯:呂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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