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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已經破産的券商,一場還未了結的債務清償,早已從人們的視線中消失。一場反訴官司開庭,才發現原來破産的券商還有很厚實的家底,賠償基點成為多方博弈的焦點。
【《證券市場週刊》記者 秦穎】6月8日,一場賠償案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開庭。
7年前,閩發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閩發證券”)虧空案鬧得沸沸颺颺。2005年,閩發證券即因為嚴重資不抵債正式被宣佈破産清算。截至2008年7月18日,閩發證券破産案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時,其負債總額為115.88億元,凈資産為負76.44億元。
而在這超百億的負債中,與電信科學技術研究院(下稱“電科院”)一起訴訟案近日卻再起風波。7年前,電科院起訴閩發證券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而這次卻換成了閩發證券訴電科院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閩發證券認為賠償電科院的認定基點有問題,令閩發證券多掏腰包。
賠償基點之爭
原因並不複雜。2002年,電科院委託閩發證券購買國債1億元,後因閩發證券出現欠庫而違規經營,將屬於電科院託管的這部分國債質押給他人,最後被他人劃走。雙方發生訴訟後,案件于2009年移送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一審是2010年12月判的,當時判他們賠付我們本金1000萬餘元。利息因為之前裁決過,所以沒有再提。”電科院的代理律師、北京萬思恒律師事務所律師徐軍永告訴記者。一審判決中,對國債的價格認定為成本價。
而這次閩發證券提起上訴的理由是,他們認為賠償的價格應該按國債處置時的價格為標準。
“當時他們處理這批國債時二級市場的價格是96.2元,而我們當時的成本價是103元,前後相差30多萬元。目前雙方的分歧在這裡。”徐軍永談道。賠償認定基點到底是成本價還是市場價呢?電科院當然希望是成本價賠償,閩發證券認為應該由市場決定。
事實上,電科院之所以將鉅額國債交給閩發證券託管,跟閩發證券給客戶提供的高利息有關。為了吸引客戶,閩發證券給客戶的保底利息高達10%,遠遠高出一般委託理財市場4%-5%的收益,且大部分利息還可提前支付。
因此,眾多機構、個人紛紛將資金委託閩發證券“購買國債”,閩發證券則違規進行其他操作。
徐軍永表示,電科院和閩發證券之間的糾紛主要源於閩發證券出現國債欠庫,至於詳細情況還未到時機不便透露。
最後的清算
但究竟什麼時候能追回這筆債務?又能追回多少呢?
2009年12月12日,閩發證券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召開,會上通過了第一次破産財産分配方案,共分配破産財産42.1億元,主要債權人分得閩發證券手中的雙鶴藥業股份和遼寧成大股份。
一份《電信科學技術研究院201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資券募集説明書》説明:電科院于2002年與閩發證券簽訂了人民幣1億元的1年期委託理財協議。2004年在北京市一中院提起對閩發證券北四環營業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訴訟,該訴訟于2009年移送上海一中院,2010年8月上海一中院審理了該案。
2008年8月,閩發證券正式進入破産程序,電科院申報了約1.6億元的債權。2009年12月31日,根據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08)榕民破字第2-7號《民事裁定書》,以閩發證券的股票資産進行破産分配,發行人收回投資成本3450.96萬元,轉回跌價準備3450.96萬元。2010年發行人第二次、第三次取得閩發破産分配的現金約1308萬元,餘款發行人將繼續追討。
上述資料顯示,目前電科院已經收回債務約4758.96萬元,仍有5241.04萬元沒有追回。而這次的訴訟標的涉及到的約1000余萬元顯然只是其中之一。
“還沒討回的部分目前可能只會按破産企業清算債務的做法仍然可以拿回本金的50%以上,這在破産企業的清算中算是比較高的。”徐軍永説道。
現在閩發證券的債務清理還是一團亂麻,有人告誡記者不要深究,免得招惹麻煩。記者了解到,目前和電科院相同情況的、還未討回債務的還有數家,都在等待司法的公正。閩發證券的代理律師也希望類似電科院的國債按照市場價格進行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