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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出臺《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約談、問責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在發生房價漲幅過快、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不力的情況時,將對相關領導幹部進行約談、問責。
《辦法》規定,全市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納入對各縣(區)、開發區和市直各有關部門領導班子和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的年度考核。
《辦法》規定,出現以下六種情形之一的,將約談相關責任人:房價過快上漲的;土地出讓中連續出現樓面地價創新高的;安居工程建設明顯滯後的;保障房建設用地和資金籌措不力的;保障房項目租售管理和後期使用監管不力的;執行住房保障有關政策措施不到位的。
《辦法》還規定,出現有下列七種情形之一的,對相關領導幹部將進行問責:未嚴格執行南寧市住房限購措施有關規定的;房價上漲超過年度控制目標的;未完成年度安居工程目標任務的;未完成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任務的;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稅收政策不到位的;房地産相關稅收徵管不力的;其他對房地産市場調控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記者 莫小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