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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寧6月10日電(記者 梁舜)從今年3月20日起,廣西見義勇為人員人身意外傷害無記名保險的保費將從55萬元提高到150萬元;同時,見義勇為意外身故或意外傷殘的,保險公司的最高賠付金額由以前的125400元/人提高至300800元/人,比原來提高了175400元,提高將近1.5倍。
這是記者9日從廣西見義勇為基金會獲悉的。該基金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古忠誠介紹説,在賠付金額提高後,見義勇為者當場犧牲或經住院180天內犧牲的,保險公司的最高賠付金額由以前的10萬元/人提高至25萬元/人;見義勇為傷殘的,根據傷殘程度,保險公司的最高賠付金由以前的10萬元/人提高至25萬元/人;見義勇為意外身故和傷殘的附加醫療費用,保險公司的最高賠付金由以前的2萬元/人提高至4萬元/人;見義勇為意外傷害住院醫療現金補貼,保險公司的賠付金額由以前的每人30元/日提高至每人60元/日,最長為180天計,由以前的5400元提高至10800元。綜合以上四項,從今年3月20日起發生的見義勇為意外身故或意外傷殘的,保險公司的最高賠付金額由以前的125400元/人提高至300800元/人,比原來提高了175400元,提高將近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