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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報訊 針對近期有分析稱《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會導致銀行資本充足率下降的説法,銀監會昨日下午做出回應稱,“辦法”所做的權重調整對銀行資本充足率影響不大。
銀監會近期下發《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其中包含了巴塞爾協議Ⅲ的要求。徵求意見稿將權重法下風險權重設為10個檔次,包括0、20%、50%、75%、100%、150%及1250%,並取消"對政府投資的公用企業的債權"優惠風險權重。多家銀行稱新規將對其資本充足率形成1-2個百分點的負面影響。
交銀國際的一項分析報告稱,按照“管理辦法”測算,除農行和重慶農商行因撥貸比達到2.5%以上影響較小之外,其他銀行資本充足率直接降低近1個百分點。其中,同業資産風險權重提高降低CAR0.6個百分點左右,房地産貸款風險權重提高降低CAR0.5個百分點左右,非按揭零售貸款權重降低提高CAR0.2個百分點左右。
交銀國際的報告還認為,由於還存在一些尚未明確的高風險貸款和長期貸款風險權重提高,如果按照該意見稿嚴格執行,實際影響可能高於測算。
銀監會表示,正處於起草修訂中的“辦法”,修訂的主導思想和有關政策精神均已體現在已經公佈的《中國銀行業實施新監管標準的指導意見》中,目前對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影響不大,待“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定稿後,將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