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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姜偉新在“全國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管理電視電話會議”上表示,今年建設1000萬套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質量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住建部等部委將聯合對地方保障房進行檢查,同時將保障房質量納入地方任務考核當中。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人士表示,一些保障房工程質量管理先進的省份在這次會議上做了報告,而住建部負責人也通報了此前檢查當中發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問題。
另據記者了解,住建部此前剛剛發佈了《關於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並且通知各地參加這次會議。上述人士預計,這次工作會議將是全國猛抓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管理的開始。
保障房“通病”
姜偉新在上述會議上表示,“通知”內容出臺以後,各地都高度關注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管理問題。江西等省份出臺了相關地方性政策文件。
但是,在實際檢查中,仍然發現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存在一些問題。
姜偉新指出,今年要組織專項檢查工作,對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質量當中的一些“通病”問題進行查處。
記者了解到,“通病”是指在此前各地方住建廳和住建部組織的抽查活動當中發現的建築材料弄虛作假、鋼筋達不到要求和水泥不夠標號等問題。
2011年第一季度,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督查組隨機抽查了45個在建工程,其中,保障性住房項目20個。
據督查通報稱,部分保障性住房存在施工質量不高、安全隱患較多、質量保證資料缺失較多、項目管理人員不到位的現象。
除了建材質量不達標的問題以外,工程管理制度缺乏,監理人員不到位等問題,也是這次發現的“通病”問題。
北京大岳諮詢公司總監李偉表示,保障性安居工程由於造價低,很多監理公司接下業務後,沒有派人到現場,或是沒有派專人去現場做監理。目前很多商品房建築工地的監理人員也都是一人盯幾個工地,而保障房項目,由於造價低和缺乏甲方的監督,監理人員更加不負責任。
李偉表示,諸如“瘦鋼筋”、“沒監理”和“低標號”等問題還是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過程中就發現的問題。很多情況下,樓房建好了,才發現一些問題,最終不得不拆除已經建好的房子。
例如,2010年發生在北京的“明悅灣”保障房項目出現三棟“樓歪歪”,最終不得不拆除這三棟樓,重新建。
而2011年初,包頭市最大的棚戶區“民馨家園”改造項目,也出現了500多套墻體剝落,墻面水泥像土塊一樣,一捏就碎的情況。
住建部在上述“通知”中指出,要嚴格落實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質量責任。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工程項目負責人、工程技術負責人、註冊執業人員要按照各自職責,對所承擔的工程項目在設計使用年限內的質量負終身責任。
“通知”中指出,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為質量監管重點,調整充實監督力量,強化參建各方建設行為和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和工程質量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要責令整改。要積極組織開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通病專項治理,消除質量缺陷,保證使用功能。
低造價困境
中國建築科學院一位專家表示,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問題的癥結在於造價成本過低,在很低的成本控制下,依靠制度和監督來管理,只能讓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不出問題,並不代表著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能夠像商品房一樣,讓人具備舒適的居住功能。
2011年準備建設的1000萬套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按照每套住房60平米的面積計算的。住建部計算總投入需要1.3萬億元,折合每平方米的成本為2166元。
而這樣的成本,是包含了稅費、土地成本和資金成本在內的。一般來説,房地産開發最大的成本是資金成本,即使按基準利率進行貸款的話,利率也在7%左右。
廈門市規劃局局長趙燕菁介紹説,全國東中西部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建設成本不盡相同,越是經濟發達城市,建設成本越高。
一般來説,以全國平均造價來計算,假設保障房的土建造價為1000元/平方米,配套基礎設施(土地成本)1500元/平方米,貸款利息是5%,住房成本基本上可以控制在3000元/平方米以內(包括15年本金、利息、物業等),一套50平方米的住宅,總價為15.5萬元。
而上述全國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計算是按照2166元/平方米計算的,由此可見,國家計算的投入標準是偏低的。對於中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財政部給予廉租房建設每平方米400-600元的財政補貼,這樣依然不足項目投入的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