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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建材城”:項目遭抵押 商鋪業主損失誰來補?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8日 21: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産經新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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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杜文科報道

  位於海南省海口市的一個名為“海南建材城”的項目,由於項目用地被抵押,造成一些商鋪業主和承租人利益受損,但他們卻不知自己的損失該如何得到補償。

  《中國産經新聞》記者獲悉,“海南建材城”項目,是由海口港集團公司與海南匯森實業開發有限公司,從2000年開始聯手開發建設。

  記者注意到,在2001年至2005年出版的《海南日報》等媒體上報道稱,“海南建材城”總規劃佔地270畝,總建築面積14萬平方米。分兩期建設。首期用地80多畝,擬投資5800多萬元,建有各類商鋪4.3萬平方米,物資儲運倉庫近2萬平方米,另有佔地36畝的建材物流配送中心,是“海南最大的建材交易市場”。

  這些媒體還報道説,根據海口“市規管(2001)316號文件”、“市計(2001)055號文件”和“市環保(2001)7號文件”,“海南建材城”將被建設成為超大型、唯一型和永久型的綜合裝飾材料市場。作為海口市首批9個重點項目之一,“海南建材城”于2004年4月被海口市政府列為重點保護單位。

  然而,這個引人注目的項目,僅僅運營了不到5年時間,便在2010年年初被夷為了平地。

  “海南建材城”的一些商鋪業主和承租人告訴《中國産經新聞》記者,2002年,海口港集團公司與海南匯森實業開發有限公司(簡稱“海南匯森公司”)在海口港集團公司辦公大樓三樓挂出聯合銷售“海南建材城”商鋪的牌子。投資人從銷售現場獲知,“海南建材城”是海口市重點項目,更有銷售批文和《房屋預售許可證》,因此認定為永久産權,這才購買或承租了“海南建材城”的鋪面房産。

  但是,由於海口港集團公司將“海南建材城”項目用地抵押給了他人,造成開發商與業主無法簽訂《房屋(鋪面)買賣合同》,更不能辦理《房産證》。而且海口港集團公司于2008年將建材城土地作價入股成立新的房地産開發公司,招致海南匯森公司為土地開發權打起了官司。法院後來將“海南建材城”土地和房産全部判給了新成立的房地産開發企業。

  “海南建材城”開發商之一——海南匯森公司董事長胡建忠在5月10日下午接受記者採訪時説,海口中院判決海口港集團公司賠償海南匯森公司2900多萬元。“但我沒有要求法院執行。我的原則是,只有所有業主和經營戶都拿到了賠償,我才會考慮如何拿回屬於自己的錢。”胡建忠表示。

  5月11日,記者到海口港集團公司(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採訪。該集團總裁辦負責人安排了解“海南建材城”情況的徐日平接受了記者的採訪。徐日平承認,被夷為平地的原“海南建材城”土地,將用作修建住宅項目,同時兼顧15%的的商業。

  那麼,對於那些商鋪業主和承租者而言,損失誰來補?對此,本報將繼續給予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