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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8日 07: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胡謀 張陽
過去在深圳街頭,不時看到電動自行車在大馬路的車流中見縫穿插、在非機動車道逆向行駛、在人行道橫衝直撞……電動自行車帶來的街頭險象和亂象,讓許多市民擔驚受怕。
深圳市公安局日前依據《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發佈公告:從2011年6月6日起至12月5日,在深圳主要區域24小時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
警方表示,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主要為安全起見
1997年,深圳取消自行車專用道、把自行車“擠”上了人行道,成為國內第一個沒有自行車專用道的城市。
但多年不把自行車作為主要交通工具的深圳,近年卻有了越來越多的電動自行車。爭道、搶道、霸道的電動自行車時常滋事惹禍。近3年,深圳市交通警察局對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處罰26萬餘宗,警告、糾正368萬餘宗。該局的統計數據表明,深圳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呈逐年大幅上升趨勢,近3年已造成152人死亡、685人受傷。
據深圳市交通警察局的測試資料,街頭電動自行車的車速普遍超過每小時15公里的限制。羅湖區清水河路口的一位交通協管員説,電動自行車速度快、發生事故危害大,沒有牌、出事逃逸多而且難以追查。
禁令引爭議,褒貶不一
一紙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的通告,立即在深圳引起了爭議。
有市民覺得,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給上下班、接送孩子上學放學帶來不便,快遞業擔心影響“最後一公里”的投遞,電子商務業擔心推高配送成本,電動自行車行業協會擔心産業鏈的損失,甚至有人認為“禁令”有悖低碳環保的發展趨勢和國家政策、剝奪了市民的交通權利。
但是,這紙“禁令”卻得到不少深圳市民的支持。“禁令”發佈當日,幾次被電動車撞上的劉小姐就在自己的QQ簽名檔寫上“終於禁了、回家路上再不用擔心被撞了”……
有調查表明,深圳市民駕駛電動自行車上下班人數不多,許多電動車用於商品配送甚至載客營運。深圳市交通警察局新聞發言人助理夏旭昆説,用電動自行車接送孩子上學放學危及自身和孩子的安全,用電動自行車營運更是違法的。
取消電動自行車應與完善公交、重啟自行車道同步推進
曾任深圳市人大代表的吳立民認為,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必須與城市公共交通網絡的配套完善和重啟自行車道同步進行,“只有這樣,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才具有可操作性”。
為了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後保證和方便市民出行,深圳市交通部門對全市772條公交線路、站點進行了普查和調整。據悉,該市近日已新增、調整99條公交線路,增加近3000個公交停靠站點,132處市民反映“乘車難”的區域都有了公交車;同時,3家公交專營企業計劃新購3493輛公交車輛、首批337輛已于4月投入營運;6月底,深圳新建的178公里地鐵也將全部投入營運。
深圳目前已規劃在地鐵和BRT(快速公交)站點1000米範圍內的骨幹公交接駁區和自行車使用頻率較高的學校、居民區、工業區新建自行車道135公里、連接完善原有自行車道110公里,在自行車道設置統一、規範的標識系統,並在5年內建成由社區、城市綠道構成,平均每平方公里1公里、全長約2000公里的“綠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