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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3元得信用緩刑 銀行信用保障有償化惹爭議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7日 15:4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福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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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多家銀行紛紛推出“信用保障”方面的服務:消費者每月花幾元錢,就可獲得銀行給予的還款寬限期,逾期記錄也不會進入個人徵信系統。

  在個人信用記錄越來越重要的今天,“信用保障”服務的推出,受到了一些不能及時還款的卡奴的歡迎。但也有市民質疑此舉是用錢“買”信用,個人徵信系統怎麼成了銀行賺錢的工具?

  花錢就可延期還款

  左偉(化名)是某行的客戶。得知有“信用保障”這項服務後,準備去辦理該項業務。左偉説他因工作原因經常出差,極易延誤還款。他坦言,如果沒有按時還款,滯納金和利息倒無所謂,關鍵是怕影響個人信用。左偉一些朋友就因個人信用問題,在按揭買房時遇到了麻煩。

  近日,記者就“信用保障”服務,諮詢了銀行信用卡中心。客服人員告訴記者如果在還款日之後,持卡者連最低還款額都沒有還的話,逾期還款記錄會上報給央行的。但是,如果持卡者辦理了“信用保障”服務,則可以延期2天還款。客戶在還款日後的2天內還款,不會有滯納金、利息以及逾期記錄帶來的麻煩。這家銀行 “信用保障”服務一個月收3元錢。除了可以延期還款外,該服務還給持卡者提供意外保險服務。

  一些銀行提供的這類服務叫“用卡安全保障套餐”或“還款寶”服務。一家銀行信用卡客服人員告訴記者,信用卡持卡者付48元/年,即可在一年內享受還款日寬限2天和48小時失卡保障服務;另一家銀行信用卡中心的客服人員表示,持卡者辦理了該業務,則可以在還款日後延遲3天還款。這3天內不會産生滯納金、利息,也不會影響持卡者的個人信用。該項業務的資費標準為每月5元。

  將無償服務有償化

  張先生是某國有銀行省分行信用卡部相關負責人。在他看來,所謂的“信用保障”業務,其實只是這些銀行為了擴大其中間業務收入,把本來應該無償提供的服務,變成了有償服務。

  據張先生介紹上述“信用保障”服務,在一些銀行是免費的。在還款日後的一兩天內還款,並不會産生滯納金、利息和不良記錄。其中的玄機在於如果銀行不這樣做,可能面臨投訴風險。張先生解釋説,比方持卡者的最後還款日是每個月的4號,但剛好這一天是週末,銀行下班早,或者縣城的客戶這一天去還款時銀行出現了故障,導致持卡者還不了款,這時就會出現糾紛。但銀行出於擔心持卡者知道此項內幕會延遲還款的考慮,並沒有宣傳這些內容。

  記者調查得知目前中國銀行、中信銀行、浦發銀行開辦免費延期還款申請服務,延期的時間一般為1至2天。部分大銀行的信用卡還款時間由系統自動記錄,一旦超出最遲還款日,系統會認定逾期還款。

  近日,記者就“信用保障”這一業務,來到了湖南省金融證券辦採訪。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你訂制了該業務,屬於銀行與個人之間的協議,這樣做也是可以的。”工作人員説:“如果持卡者有逾期記錄的話,交錢就可以消除逾期記錄,(銀行這樣做)肯定是不對的。”工作人員認為就“信用保障”服務而言,持卡者的逾期記錄並未産生,“信用保障”服務並不能視同為持卡者花錢“買”信用。

  律師:將削弱徵信系統公信力

  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李健律師表示,以有償的方式放寬客戶的違約追責期,只要經過主管部門審批及不違反強制性法律,從效益原則層面來看本無可厚非,但是因此而放寬了徵信系統的收錄門檻,由此産生的後果有待考量。

  李健認為,首先徵信信息不是一家機構的信息,其他機構在徵信信息共享時有權利獲取最原始最客觀的狀態資料;其次徵信信息收錄本就應當是一個極其嚴格嚴肅的過程,這才會産生社會的公信力,而幾元錢就可以獲“緩刑”,這將大大降低其權威性和公信力。李健解讀道,針對未開通服務的客戶來説,不對等的徵信系統收錄底線,也形成了事實上的不公平,日後該徵信信息適用於其他領域將産生更大的不公平。這種行為也將有可能為不法分子進行信用卡套現牟利行為,讓出了更多的時間。

  媒體評論員楊國棟質疑,幾天的逾期記錄進入個人徵信系統,這一規定本身就不太合理。建立個人徵信系統的本意是為了防範金融風險,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立,而不是為了懲罰那些一時疏忽的信用卡持卡者。在普通市民的個人信用記錄越來越詳細的同時,銀行自身的不良信用記錄卻沒有得到同樣對待。亂收費或多收費、流出假鈔、銀行員工內外勾結盜取儲戶存款的新聞時常見諸報端,卻少有銀行因此受罰或是給儲戶相當於銀行所收滯納金同比例的賠償,更別説是進入企業信用“黑名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