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行善切莫走入誤區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7日 12: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浪財經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中國航油原總裁陳九霖(微博)

  2011年5月11日,中國企業家網刊發了筆者的《中國企業家做善事需引導》一文,由此引發了熱烈討論。該文在兩天時間內被近二十個知名網站轉載,筆者本人也在幾個小時內收到了上百條評論。網友們的評論有褒有貶,其中,我的新浪微博收到這麼一個評論並被鳳凰網的《微博聲音》轉述:“哈哈,陳九霖説的很好,很到位。那麼你都捐助哪了?捐助了多少?曬一曬吧。”該評論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即:把是否捐錢當作行善的標準;把捐錢數額的多少作為衡量行善大小的尺度。

  既然網友問及,我就做一個回應吧!我是捐過錢的,也捐過數次,還有想捐未“遂”的。在輝煌時期,我也曾不止一次捐過款,當時屬力所能及,因此,就不再細數了;在落魄之時,我也曾把全部的著作費捐贈出去修建我國鄉村公路;在身處囹圄時,我還曾書面申請將我在獄中微薄的勞動報酬悉數捐給汶川地震災區,並要求為災區獻血,但終因沒有獲得新加坡方面的批准而未能如願。

  不過,對於我給誰捐了錢,捐了多少錢,我不太願意按照那位網友的意見拿出來“曬”,因為沒有經過受捐者的允許,而且,我也不想以數額為標榜。那樣做就違背了我行善的初衷。事實上,除了“非典”時期捐款我領取了國家民政部頒發的證書外,對其它捐款,我再未領取過任何證書。

  我寫這篇文章的目的,並不是為了彰顯什麼抑或爭辯什麼,我只想借那位網友的評論,進一步勸導行善之人:行善當隨心順情而為,切莫走入行善誤區,尤其別指望通過行善得到回報。

  從我國慈善業現狀來看,至少有三個誤區值得和大家商討:

  第一,切莫金錢至上!捐錢雖然是最直接的行善行為之一,但它絕不是唯一的行善行為。行善所涵蓋的內容極為廣泛,金錢之外的善念、善舉也是行善。

  法國偉大的啟蒙思想家盧梭甚至説過,慈善的行為比金錢更能解除別人的痛苦。佛教認為:行善源自向善之心而見諸一言一行之間;真心行善,當是無所挑揀、時時處處地動善念、講善言、行善事。道教的經典著作《太上感應篇》也説:“夫心起于善,善雖未為,而吉神已隨之”。行善並非一定涉及金錢抑或必須是驚天動地的壯舉,它更多地蘊藏在生活瑣碎之中。比如:希望幫助他人,但卻心有餘而力不足,仍是值得肯定的善念;為了公眾衛生和他人健康而約束自己,不隨地吐痰、不在公眾場所抽煙,也是善行;善意地提出意見與建議引導別人改邪歸正、走入正道或者主持正義、維護人權,亦可稱善;為他人甚至為國家承擔了責任而不張揚、默默承受,更是偉大的善舉。

  上述都與金錢無關,有的只是極為細小的意念和舉止,但它們都不亞於捐錢。相反,有人雖然捐了錢,卻視上述行為于不顧,善惡對比,可能最終善不及惡,甚至惡大於善。

  第二。莫以善小而不為!善舉之大小,不能以捐助金錢數額的大小和捐款次數的多少來衡量。更重要的在於,是不是真心行善。

  《聖經馬太福音》中的一則故事,很形象地説明了這個問題。一個財主給神投了很多錢,一個窮寡婦也給神投錢,但她只投了兩個小錢,比財主投的錢少了很多。按照傳統的判斷善行的標準,財主的善行肯定大於那個寡婦。然而,耶穌卻對眾人説,這個窮寡婦所投的錢,比財主還多。為什麼呢?因為財主只捐出了他所擁有的一部分,“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聖經路加福音》第二十一章第1-4節)。

  按照基督教的思想,捐錢不在多寡和次數的多少,關鍵在於發自內心。正所謂“捐得樂意的人,是上帝所喜悅的。”(《聖經林後》第九章第7節)。諸葛亮所説的“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誡子書》),大概也是這個道理吧!

  第三。莫為金字招牌而行善!行善時最重要的一個內容,就是切忌帶著強烈的目的性和十足的功利心。行善動機十分關鍵,千萬不要把眾人的誇獎、獲贈的證書或者取得什麼金字招牌當作自己行善的追求。

  佛教《金剛經》講,行善濟貧當“無相佈施”,做善事助人,心中不要有我在幫助別人的念頭。他人的誇獎,不過是過眼雲煙;金字招牌終將腐朽。真正行善之人並不在乎這些功名利祿,相反,他們行善不僅不圖回報,甚至在因行善而被人詬病、誤解、詆毀時,仍能行善不止。

  自然界自有平衡,不期回報者可能得到更大的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