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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修正案零和博弈 專家稱大幅修改無可能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7日 08:4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財新網-新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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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財新《新世紀》記者 王長勇 | 文

  到5月31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徵集意見結束,社會公眾提交意見已經超過23萬條,遠超2006年勞動合同法草案近19萬條的紀錄,也創下人大單項立法網上徵集意見數目之最。

  問題是,草案會否因超過23萬條意見作出重大調整?公眾意見如何在個稅修正中體現?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預工委官員稱,人大相關部門將對徵集意見整理分類,並將專門召開會議,討論社會公眾意見。

  本次個稅修正案草案,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共同起草,經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4月20日-22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一審未能通過。之後才有4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在網上公佈草案,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

  “雖然社會公眾的意見很多,但大幅調整草案的可能性不大。”多位受邀參與政府個稅修正討論會的專家對財新《新世紀》稱,公眾對個稅修正的意見五花八門,很難令大家都覺得滿意。最終的修正,主要還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財稅部門溝通協商確定。

  當然,對社會公眾的意見,人大常委有可能會適當作出回應。比如,工薪所得免徵額在每月3000元的基礎上,再提高幾百元,或微調稅率級距、適當降低中高工薪者的稅負,等等。

  本次個稅修正案草案是由國務院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若需修改草案,人大是否會返回給國務院?對此,國務院法制辦官員對財新《新世紀》記者説,“草案提交人大後,我們就不再管了。如果人大修改草案,會徵求一下我們的意見,但不是返回來讓我們修改。”

  面對社會公眾和眾多專家對草案的修改調整意見,作為草案起草主導部門的財政部立場如何呢?“依然堅持原則上不動,至少3000元免徵額不打算動。”接近財政部的人士稱。

  公眾意見何以體現

  那麼,社會公眾積極參與個稅修正的意義何在?“社會公眾的意見,人大工作人員會逐條看,並整理分類。”全國人大常委會官員稱,將由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常委會法工委聯合全國人大財經委、常委會預工委,專門召開會議,討論徵集到的公眾意見。

  人大常委會有關部門,首先會對公眾意見整理分類,具體是將23萬多條意見歸納為幾個方面,列出每個方面的主要意見是什麼,意見比較多的是什麼。此外,將各方面的意見分為三大類型,一是有道理、可以採納的意見;二是可以考慮的意見;三是不宜採納的意見。分類的依據,並不是提意見人數多的就歸類為“有道理、可以採納的意見”。

  “有些恰恰相反,人數多的意見,卻被歸到不宜採納的類型。”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人大常委會預工委法案室原主任俞光遠説。

  比如,公眾對提高免徵額的關注度很高,所提意見也最多,而且很多意見認為越高越好。但是,立法是否採納公眾的意見,非常重要的是看有沒有道理。“作為納稅人,多數意見是提高到自己不交稅最好,但這不現實。”

  根據國務院提交的個稅修正案草案,草案擬將工薪所得免徵額由現行的2000元/月提高到3000元/月。對此,社會公眾普遍認為過低,不少專家也呼籲,應將免徵額提高至5000元/月。

  本次徵集中大幅提高的意見,相當多數可能將被歸為“不宜採納的意見”。就在人大常委會徵集意見的同時,5月10日上午,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和常委會法工委、預工委聯合召開座談會,邀請政府部門、研究機構和大學的十位財稅專家、經濟學家,聽取他們對個稅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見。

  會上,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國稅總局稅收科研所所長劉佐、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湯貢亮、財政部科研所研究員孫鋼等多數專家認為,將免徵額提高至3000元/月是合適的。

  參加專家座談會的全國人大官員有: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胡康生、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洪虎、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郝如玉、全國人大常委會預工委副主任姚勝等。

  當被問及“對專家觀點,人大官員有何看法和評論”,參會專家説,“領導們都不表態,只是聽我們專家的意見。”

  “網上徵集意見很多,但和目前的個稅納稅人相比,就微乎其微。”孫鋼説,目前20多萬條的意見,由8萬多人所提,和現在8000多萬人的個稅納稅人相比,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很難説這些意見的代表面有多大。”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朱大旗認為,工薪個稅免徵額的標準應該主要根據專業人員的研究確定。湯貢亮對財新《新世紀》記者説,按財政部的數據,免徵額提高至3000元後,工薪所得納稅人佔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佔比的確很低了。”

  參與人大座談會的專家,多數認為3000元的免徵額較為合理,但同時,工薪收入的各個階層也均應該減輕稅負。他們認為,草案降低低工薪階層稅負的力度不夠,提高中等收入稅率、大幅增加高工薪收入稅負更是不合理。

  湯貢亮建議,應將5%稅率適用的月應納稅所得額提高至2000元,將10%適用的月應納稅所得額提高到5000元。孫鋼、劉劍文等多位專家建議,將最高邊際稅率由45%降為40%,清華大學教授李稻葵更建議降為35%。

  對於工薪所得個稅稅率和級次級距的改革,財政部的想法是由九級減少為六級,最高邊際稅率由45%降至35%,但這一想法沒最終未被採納。

  據悉,本次個稅修正從2009年開始研究討論,方案上上下下修改了很多次。有高層官員認為,個稅要發揮對高收入者的調節作用。

  這導致45%的最高邊際稅率非但沒有降低,反而將其適用月應納稅所得額從10萬元調低至8萬元,導致更多的高工薪所得者的稅負大幅上升。這樣把高工薪所得者等同為高收入者的思維,帶來很大的不公,因為大量通過資源、財産和其他方面獲得鉅額收入的人群,游離在個稅徵管的範圍之外,而政府卻將縮小收入差距的板子,打在因高人力資本而獲得高薪的勞動者身上。

  眾多專家的呼籲,為人大常委會修改草案、降低最高邊際稅率帶來了一絲曙光。

  本次修正另一被詬病之處,是中等工薪者的適用稅率提高了5個百分點,即應納稅所得額在9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稅率由20%上升至25%。因為個稅稅率超額累進的特點,提高免徵額帶來的稅負絕對額的降低,對衝了提高中等工薪稅率帶來的稅負上升,産生了中等工薪者稅負降低的幻覺。

  2010年,城鎮就業者人均負擔的消費性支出達到2167元/月,超過了每月2000元的免徵額。但財政部一再拖延提高免徵額,理由是要對個稅進行大的改革。

  現在看來,財政部將提高免徵額和稅率級次級距的改革同時進行,固然有提高免徵額帶來的減稅效應,實際上也提高了中等工薪者稅率和高工薪者的稅負。

  眾多專家認為,除了免徵額提高帶來的普遍減稅,對低工薪者、中等工薪者、高工薪者稅率級次級距的改革,也應獨立帶來減稅效應;人大應調整草案內容,至少應將適用20%稅率的月應納稅所得額保持在原有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