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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7日 08: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浪財經
李長安(微博專欄)
中國不但有世界上最多的人口,還有世界上最多的留守兒童群體。根據最新出爐的《中國兒童福利政策報告2011》披露,截至2008年底,中國0-18歲兒童總數是2.78億人,而全國農村留守兒童就有5800萬人,留守兒童的總量超過了全部兒童總數的20%。這麼龐大的留守兒童數量可以當之無愧地成為“世界之冠”。
按説,中國是一個最重視家庭的國家,家在傳統文化中具有無可替代的特殊涵義。但為什麼在中國開始改革開放之後,大量的農村勞動力不得不選擇別妻離子,離開自己的家庭和孩子到城市打工呢?換個角度來問,就是為什麼單單在中國的城市化進程中,會出現大量的家庭分裂現象呢?
從國外的發展經驗來看,我們很少能看到國外在城市化過程中出現大量留守兒童的現象。比如在工業革命時期的英國,1760年5~10萬人的城市只有一個,到1851年達到十三個,十萬人以上的大城市已經有七個。也就在該年,英國的城市人口比重達到50.2%,初步實現城市化。數以百萬計失去土地的英國農村人口涌入城市,其主要方式是“舉家遷移”。這種“舉家遷移”的國內移民方式不僅曾經發生在發達國家,就是廣大的發展中國家的國內移民也大多如此,出現家庭分裂、留守兒童問題嚴重的情況極少。
中國的留守兒童大都集中在經濟不發達的中西部地區,調查數據顯示,57.2%的留守兒童是父母一方外出,42.8%的留守兒童是父母同時外出。留守兒童中的79.7%由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撫養,13%的孩子被託付給親戚、朋友,還有7.3%為不確定或無人監護。
大量的留守兒童,給經濟、社會和家庭生活均帶來了諸多的負面影響。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曾支持開展了一項對留守兒童的調查,結果顯示,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漸漸與父母疏遠,並且由於缺乏父母的支持和交流,他們在情感上受到了很深的影響。尤其是年幼的孩子,他們可能會無法培養社交技巧,不能與同伴良好地相處。
在探討留守兒童的各種理論中,大都將造成大量留守兒童的罪魁禍首指向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正是由於這種歧視性的戶籍制度存在,流入城市打工的農民工子女無法獲得和城市兒童一樣的教育、醫療等權利。而高昂的生活成本又使許多農民工對在城市撫養孩子心存畏懼。
從國外的情況來看,農村流動人口的産生來源於城市工業化的巨大“拉力”,快速的工業化對農村勞動力産生了巨大的需求,也為失地農民的安置找到了“出口”。而沒有戶籍制度障礙的社會保障制度,將所有人都覆蓋在內,這就大大降低了舉家遷移的成本,提高了流動人口的預期收益,並很快轉化成城市居民。此外,土地私有化産權也使得農民在放棄土地時能按照市場價格獲得一定的補償,從而為轉化為城市市民準備了最初的啟動資金。這種土地私有化為基本前提的“絕了後路”的城市化,雖然在短時間內造成了一些城市的“貧民窟”現象,但很快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而逐漸減少甚至消失。
但中國的情況顯然與此不同。在土地公有制的情況下,農民不能將土地擅自出賣以獲取合理的收益。即使可以轉租轉包,但使用權的藕斷絲連大大增加大了農民成為市民的遷移成本。事實上,正是由於土地所有權的不可轉讓性,使城市居民變成農民要比農民變成市民還要難。
這樣,中國的城市化道路就和西方國家出現了很不同的結局。戶籍制度、土地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滯後就像“三座大山”,使農村剩餘勞動力進退兩難,“離家棄子”就成為許多農民工的無奈選擇。只有加快改革力度,搬掉壓在人口遷移頭上的“三座大山”,中國的城市化步伐才能更快,農村家庭分裂的局面才能癒合,留守兒童的問題才能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