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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在挖大陷阱:95%研報“強烈推薦”,像澆不熄的火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7日 05: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理財週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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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財週報券商實驗室研究員 譚婷/文

  推薦!券商研報中最常見的字眼。

  如今,在各種利益驅動下,券商研報已慢慢“變質”。

  今年來,中國寶安、寧波聯合、雙匯發展等研報烏龍事件,將券商分析師和機構(基金公司)、上市公司、自營以及主力資金間的利益鏈暴曬,同時研報質量被推到風口浪尖上。

  證券業協會會長黃湘平近日在某座談會上也指出,證券研究報告的總體質量有待提高。

  孰不知,券商分析師力推自家投行項目的情況也比比皆是,研報評級95%為推薦,也不乏強烈推薦。在中小項目“高手”平安證券和國信證券,這種現象非常明顯。

  事實上,為了防止分析師和自家投行業務合謀調控發行人股價證監會對此採取了“靜默期”制度。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證券公司從事發佈證券研究報告業務,同時從事證券承銷與保薦、上市公司並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的,應當建立健全發佈研報靜默期制度和實施機制。

  遺憾的是,靜默期只是個泛概念,並沒有明確規定而是因券商而異。而在美國和香港卻有硬性的天數限制。

  各券商的靜默期安排各異。

  通常情況下,靜默期為自股票定價日起至上市後某段時間。據了解,國信證券為上市日起5個交易日內、平安證券20交易日內,而光大證券為自簽訂業務協議日至新股上市日,國泰君安為相關公司列入限制清單之日起至限制解除日後的40天。而在海通證券的相關公示裏並沒有靜默期安排。

  一家券商合規人士介紹,限制清單公司的制定標準很難統一。“比如隨著持股比例的增加,可能列入限制清單。總體上説,證券公司的實力、自營規模大小不同,敏感性也會不同。小券商在這方面的要求低一些。”

  無論怎麼獨立,怎麼隔離,券商研究部和投行部終究是一家人,“防火墻”也許僅僅是“玻璃墻”。何況,所做項目上市後的業績及股價表現是驗證投行實力的重要指標。

  本週理財周獨家觀察平安、國信、華泰聯合、招商、廣發、海通和安信7家券商研報,揭示“投行+研究”利益鏈條。發現它們均存在“自薦自推”現象,並一再挑戰公正客觀的道德底線。

  去年以來,它們霸佔了IPO市場36%的融資份額。截至5月底,它們保薦215家公司中129家深陷破發泥沼,破發率達60%。如此局勢下,它們又是如何“自賣自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