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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6日 09: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重慶晨報
法網奪冠後李娜的獎金達到120萬歐元(折合人民幣約1121萬元)。不過這些都是李娜的稅前收入。ATP、WTA統一規定,每站比賽交給賽事主辦地的稅都是30% 當然也有例外,中東國家辦比賽就不收稅,這就是1月份幾乎所有大牌都不怕長途旅行要去阿布扎比、多哈打比賽的原因。此外,對於李娜來説,還要交8%的分成給網管中心。
根據中國稅務部門相關規定,李娜的這個海外收入,只要有交稅憑證,就無需在國內再交稅。所以,扣除的就是佔獎金30%的稅和上交給網管中心的8%,李娜法網真正到手的,將是695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