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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明碼標價賣房 廣州9樓盤違規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5日 04: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信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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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時報訊 (記者 幸琦昕 實習生 郭翔 通訊員 藍嵐 劉芳芳) 昨天,記者從廣州市價格信息網了解到,從6月1日起,新的《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在全省實施。為此,省市物價局聯合採取行動,展開了為期3天的專項執法大檢查。

  昨天,廣州市物價局公佈了本次檢查行動的查處結果。情況表明,在全市檢查的78個樓盤中,共有9個樓盤存在10宗違反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新政的違規案件。

  違規樓盤亂收費“花樣多多”

  從檢查的情況看,大部分樓盤都能夠按規定公開全部預售房源並做好明碼標價,把商品房價格、相關收費以及影響商品房價格的其他因素公開標示出來。但仍有9個樓盤存在違規情況,包括信華花園、黃埔花園、百榮園、祈福都會花園、南沙奧園等。其中,信華花園兩次榜上有名,該樓盤在商品房銷售中,商品房銷售價目表內容標示不全,已售商品房對外標示價格與實際成交價格不符。且存在未經購房者委託,向購房者按每戶500元的標準收取律師見證費的違規行為。

  此次專項檢查中,有部分樓盤雖有明碼標價,但標價不規範或是標價內容不全。有些樓盤未在交易場所醒目位置明碼標價;有些樓盤只標示了待售房屋的總價,未標示單價;未將待售房屋的戶型、層高、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銷售狀態等標示出來;未按規定實行“一套一標”;未對代收費項目的明細進行公示。

  同時,還存在標價不實的情況。如信華花園、黃埔花園等,在商品房銷售中,商品房銷售價目表內容標示不全,已售商品房對外標示價格與實際成交價格不符。

  個別房地産商違反公平、公開、自願選擇原則,單方面強制或變相強制收費。天河某樓盤在購房者未與某律師事務所簽訂委託合同的情況下向購房者收取律師見證費,涉嫌強制服務並收費。

  記者還發現,有些違規樓盤竟然收取已叫停的收費。如祈福都會花園按13元/宗的標準向購房者收取已取消的土地登記費。同時,部分樓盤還存在巧立名目違規收費行為,如向購房者收取服務費、辦證費等。個別開發商與購房者簽訂購房補充協議,以合同的形式約定房價之外另行收取供水、供電、通訊等費用。

  物價部門將繼續嚴懲違規樓盤

  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物價部門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行政處罰。一是對不明碼標價或者標示的價格與實際成交價格不一致的房地産經營者,處以5000元的罰款;二是對雖有明碼標價,但標價不規範的房地産經營者,責令立即整改並予以警告;三是對強制服務並收費、收取已取消的收費、自立項目收費、房價之外另行收費等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據悉,廣州市物價局將進一步加大檢查力度,繼續打擊不執行明碼標價規定、以各種形式強制收費和亂收費的經營者,切實規範廣州房地産秩序。

  同時,市物價局也呼籲廣大市民加強監督,一旦發現不明碼標價或者亂收費行為,可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進行投訴舉報,一經查實,將予以嚴懲。

  違規樓盤處理情況 (部分)

  樓盤名稱

  信華花園

  黃埔花園

  百榮園

  信華花園

  祈福都會花園

  南沙奧園

  地址

  廣深鐵路南、生物藥廠北側地段

  黃埔區大沙地

  白雲區廣花四路、機場路交界處

  廣深鐵路南、生物藥廠北側地段

  花都區花山鎮

  南沙區珠江東路

  違規事實

  商品房銷售價目表內容標示不全,已售商品房對外標示價格與實際成交價格不符

  同上

  沒有標示商品房銷售價格

  未經購房者委託,律師事務所向購房者按每戶500元標準收取律師見證費

  公示交樓時,向購房者收取已取消的土地登記費每套13元,自立項目收取預交電費每套500元、預告登記費每套50元

  向購房者收取已取消的土地登記費個人每戶18元,單位每戶200元。把本應由房地産開發經營者承擔的地籍測繪費(每平方米1.9元)轉嫁給購房者

  擬處理意見

  責令改正,罰款5000元

  責令改正,罰款5000元

  責令改正,罰款5000元

  按照《價格法》及《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進行處理

  鋻於該樓盤尚未發生上述收費行為,責令改正

  按照《廣東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