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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醫療責任保險最高可賠30萬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4日 16: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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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廈門6月4日專電(記者 項開來)近日,廈門市醫療責任保險雙方簽署了《廈門市醫責險統彬架協議》。根據協議,承保後凡在醫療機構中發生的醫療事故、醫療過錯導致的人身損害均可獲得保險理賠,單例最高可獲賠30萬元。

  為了更好地處理醫患糾紛,廈門市在福建省率先啟動醫療機構醫責險統保工作。廈門市衛生局組織全市各級各類公立醫療機構以及自願參保的部分社會、民營醫療機構共同推選代表組成了“廈門市醫療責任保險統保招標人聯合委員會”,結合近幾年全市醫療機構醫療事故賠償總體情況,制定了醫責險統保的需求方案。與此同時,廈門市具備相關資質的四家保險公司組成“共保體”,來承保此項業務。

  目前廈門市37家公立醫療機構全部參保,包括綜合性醫院、專科醫院、中醫醫院、婦幼保健院、急救中心、基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院等,總投保保費800多萬元。保費的測算是根據近三年醫療機構責任賠付情況,並根據醫務人員數、門急診量、住院病人數、手術數等具體客觀風險指標來計算。承保後,凡在醫療機構中發生的醫療事故、醫療過錯導致的人身損害均可獲得保險理賠,單例最高可獲賠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