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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盈分拆電訊上市獲批准 小股東大聯盟表示無奈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3日 07: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浪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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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財經訊 6月3日消息,據港媒報道,電訊盈科再就分拆旗下電訊業務獨立上市建議發表通告,表示經作出重大修改後,聯交所已經批准分拆建議。就分拆獲批一事,盈科小股東大聯盟回應指,如果批准屬實,聯盟覺得無奈和無法理解,看不到信託上市對全體股東特別是小股東有任何好處。

  據香港《經濟日報》報道,電訊盈科(00008)再就分拆旗下電訊業務獨立上市建議發表通告,表示經作出重大修改後,聯交所已經批准分拆建議。盈科表示,其意向仍然是以商業信託形式在主板上市。

  仍屬意商業信託形式

  方案尚待監管機構訂定商業信託架構,以及上市委員會及股東批准,盈科估計將於8月向股東派送通函,而商業信託的證券上市程序,預計於今年第四季前完成。

  鋻於香港仍未有商業信託上市的規定,故盈科表示現正與監管機構合作,以訂定最終架構,務使商業信託可在現有的香港監管框架中運作。該公司意向是透過上市,出售商業信託的少數權益,及保留電訊業務約55%權益,而電訊業績仍然會與盈科的財務業績綜合計算。

  盈科指出售商業信託證券所得款項,將用以減少電訊業務的債務,併為推動盈科增長業務的進一步發展提供資金。

  分派5%至10%予股東

  盈科也建議向合資格股東,以實物紅股方式派送商業信託證券及優先認購權。目前意向是以實物紅股派送方式,分派5%至10%商業信託證券,及按公開上市發售的證券總數計算,把最多30%的證券,以優先方式向合資格的股東發售。

  盈科指,于商業信託的分拆建議後的3年內,擬維持最少與2010年相同的股東股息分派水平。

  盈科早於今年3月,已表示擬以商業信託形式,把旗下電訊業務獨立上市,但申請卻于4月遭駁回。據悉,當時上市委員會認為盈科于分拆後,將不能符合第8章“市值/收益”測試當中,“上市時市值必須達40億元”的規定。

  盈科表示,自此對分拆建議作出重大修改,承諾將企業方案業務保留在該公司內最少3年。上市委員會在此基礎上重新考慮並批准建議。

  盈科旗下共有3項主要業務,包括電訊業務、企業方案及媒體等增長業務,以及由盈大地産(00432)經營的物業業務。

  現盈科建議分拆的只涉及電訊業務,包括本地電話服務、本地數據服務、國際電訊服務,及銷售客戶器材、承辦外包服務、顧問服務及客戶聯絡中心服務,以及流動通訊服務。有關業務將於重組後歸屬於為商業信託旗下。

  完成分拆建議後,盈科仍保留電訊業務的控制權,亦會保留在盈大地産的控股權益,以及分別就企業方案業務及媒體業務持有100%權益。

  小股東大聯盟感無奈

  就分拆獲批一事,盈科小股東大聯盟回應指,看不到目前盈科的狀況與4月上市委員會駁回申請時有什麼分別,如果批准屬實,聯盟覺得無奈和無法理解,並説看不到信託上市對全體股東特別是小股東有任何好處,更認為只是曲線私有化,是損害小股東權益的行徑,聯盟不排除有進一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