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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評:信息越公開越能撥開增塑劑迷霧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3日 07: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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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練洪洋

  省食安辦6月1日晚通報,東莞市昱延食品有限公司4批原料和4批複合添加劑成品檢出含有台灣有毒“塑化劑”。其食品添加劑産品主要流向廣州、江門和東莞等地。

  “塑化劑”疑雲終於飄到了大陸這邊,就像樓上的“另一隻鞋子”終於落下。覆巢之下,豈有完卵?大陸查出“增塑劑”不出公眾意料之外。今次有關部門的行動可謂迅速,且小有“成效”,只是寥寥數語的信息,難以滿足公眾對真相的渴求,撫慰公眾的焦慮。含毒“增塑劑”的食品添加劑流向哪些企業、有沒有影響國産飲料、影響有多大、除昱延外還有沒有企業生産同類産品……種種迷霧,亟待消弭。

  有關部門在通報中同時強調,“經對市場銷售的17種含乳化劑的國産飲料進行監測抽檢,目前尚未發現非法添加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的情況”。公眾是否可以這樣理解,東莞查出的那些毒“塑化劑”的食品添加劑並沒有賣給國內飲料生産廠家?那它又賣給了誰?用來幹什麼?

  欲言又止,惜墨如金,也許有關部門有“苦衷”,或擔心損害企業利益,引起社會恐慌,希冀通過“內循環”的方式靜悄悄地解決,以減少企業損失,降低社會成本;或掌握的信息不充分,不敢貿然發佈。如果是後者,按照信息公開的要求,有關部門完全可以有一説一,知多少情説多少話,公眾可以理解,知而不言、遮遮掩掩則不可接受;若是前者,值得商榷。

  且不説信息公開是公眾的一種權利性要求,信息公開是食品監管者義不容辭的義務,僅從危機公關、事件解決的工具層面,信息公開也應該秉持及時、全面、準確的原則。食品安全關乎公眾生命健康,信息公開得越及時越徹底,越有利於減少後續傷害,越有利於風險化解,越有利於社會穩定,2003年的“非典事件”就是這樣一個標桿;而主流渠道提供的信息不足,只會給非主流的信息傳播製造機會,小道消息甚至謠言四起的結果使得事件更加撲朔迷離,社會更加恐慌,公眾對主流信息更加不信任,更不利於事態的控制。

  當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則是一個反面典型。從2008年3月至9月長達半年的時間裏,只要質檢部門、衛生部門、當地政府、三鹿公司中的任何一方將危及嬰幼兒健康的信息披露,都可以避免更多傷害。遺憾的是,這一重要信息卻被一再隱蔽,直到局面無法控制……2010年的湖南“金浩茶油事件”也是如此,在湖南質監局已經發現問題之後的半年時間內,相關信息並沒有向公眾公開。據説,這一做法是為了“不影響社會穩定”。中國社科院發佈的《2010年中國政府透明度年度報告》顯示,全國43個較大城市食品生産企業的信用信息公開程度還不到四分之一,報告對此的評價是“很不理想”。

  “增塑劑”危機正在發酵,有關部門要做的事還很多。眼下,首先要加大盤查力度,逐步撥開毒“增塑劑”的疑雲,搞清楚除了昱延之外,還有哪些廠家生産、銷往哪、哪些産品使用了毒“增塑劑”?一面逐家清剿,實施召回,一面給公眾發出消費警示,降低後續風險;再就是在終端産品打一場“狙擊戰”,希望有關部門立即增加對飲料中DEHP的特別檢測,發現問題産品“格殺勿論”,無論“毒品”來自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