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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亮工程信息公開皮球還要怎麼踢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2日 08: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金羊網-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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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木子

  現在來看,把“公開光亮工程可行性報告”這個本該無比光榮的事情,説成是行政部門避之不及的“臭皮球”,當無異議了:就在市建委把這個“臭皮球”踢給發改委後不到一週,媒體再爆發改委已原封不動地把它踢回給市建委了——活脫一個“短傳、停球、回踢”的精妙配合,好球啊。

  發改委在“回球”時還就一些流程上的問題,向皮球發起人“拇指妹”做出了耐心解釋:市建委要搞光亮工程,步驟是先向發改委提交項目建議書,然後由發改委在建議書中提交意見併發還建議書。市建委接獲建議書回復後,才遞交可行性報告給發改委正式審批。而目前的工作進度仍未到審批階段,所以發改委建議她向市建委和廣州城投集團諮詢相關情況。

  發改委一番耐心的講解,一定讓無數市民既驚訝又汗顏,原來一個光亮工程的立項還有這麼精密的流程規範在保駕護航,其權威性和莊嚴感無以復加,不是隨隨便便就能妄自揣度的。而“拇指妹”同學好像連“工作進度”到哪一步,以及誰是“可行性報告”的提交單位和審批單位都沒搞清楚,難免要被人要笑話“不懂流程”了。

  不過,真敢於這麼發笑的人,就算懂得了“流程”,卻未必懂得報章上的白紙黑字。要知道,“光亮工程可行性報告”這一名堂的由來,可不是來源於“拇指妹”的妄自揣測,而是正正經經由市建委親口講出來的——市建委曾在4月20日向媒體表示,廣州將花1.5億元升級改造光亮工程,遭致質疑後又于4月28日再次對外表示:市建委是依據委託相關設計單位完成的《廣州市珠江兩岸夜景照明可行性研究報告》才確定亞運後光亮工程工作的。在此期間,市建委還通過新聞通稿形式錶示工程已進入招投標階段。

  光亮工程是因“可行性報告”得以“確定”,那麼“可行性報告”應該已經完成,不僅如此,它還是市建委説服質疑者的強有力論據。沒想到,質疑者稍一改變策略,把矛頭對準信息公開,這個強有力的論據又成為各部門避之不及的“臭皮球”了,試問這個前後轉換如何在邏輯上自圓其説?既然“可行性報告”是存在的,而且是由市建委自身提交的,那麼市建委此前為何建議“拇指妹”向發改委諮詢呢?發改委此番表示尚未收到建委提交的可行性報告,這是不是意味著“可行性報告”還停留在市建委那裏,只不過他們不願公開?

  可以想見的是,發改委把皮球踢回市建委後,不管後者如何接招,指望這“皮球”能在一時半會解開肯定是癡人説夢了,除非接招的人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承認此前回復“拇指妹”的話就是謊話。由此,“可行性報告”註定將成為一個謎,甚至在當初被拿出來説事的時候就只是一個策略性的託詞。等到真有人把這“託詞”當真了,事態就超出了預設的控制範疇,所謂“窘態畢露”也就在所難免了。

  可以説,這位較真的“拇指妹”,是一個始料未及的變量,卻為決策走向公開透明帶來了推動力。我們有理由向其表示敬意並施以援手,希望她在為公眾尋求真相和踐行權利的過程中,別再有冷心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