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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迷債再達成近15億回購 投資者下月可獲回款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31日 17:0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浪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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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財經訊 5月31日下午消息 香港證監會一份文件中提及,近期雷曼産品新達成兩項回購協議,涉及金額14.89億港元。至此證監會已經與25家雷曼分銷商達成回購協議,合資格客戶可取回的款項也進一步增加至85%至96.5%,下個月可獲發款項。

  證監會與金管局在2009年7月22日與16家雷曼産品的分銷銀行達成和解協議,並提出回購建議,總賠償額約63億港元。根據近期新的協議,購買雷曼迷你債券系列10至12、15至23及25至36的客戶,包括之前不符合資格的客戶,都可以取回大部分投資款項。

  此外,分銷銀行同意向迷你債券協議的合資格客戶支付一部分額外特惠款項,讓合資格客戶可取回的款項增加至相當於其最初投資額的85%至96.5%。根據生效的協議,客戶有望在今年6月獲發回款項。

  近期與證監會達成回購協議的包括渣打銀行(香港)以及京華山一國際(香港)有限公司。其中,渣打分銷的雷曼産品主要是股票挂鉤票據(ELN),涉及資金達14.8億港元,京華山一回購的雷曼迷債及其它結構性産品總額約為980萬港元。

  證監會稱,在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 Holdings)倒閉後,證監會接獲的投訴數以萬計,無法逐宗調查,因此集中調查每一分銷商的銷售程序及手法,包括是否充分了解客戶的財政狀況,以及提供顧問服務的職員向客戶推介産品前,是否了解産品資料並將之與客戶情況進行配對。基於這一策略,大量投訴才能有效率及迅速地得到有效解決,迷你債券協議才得以達成。

  分銷銀行也與證監會達成協定,採取合理的步驟加快取回抵押品,包括以銷售迷你債券的佣金收入成立追討基金。這些銀行共撥出2.91億港元基金,讓有關方面能儘快取回迷你債券的抵押品。

  金融海嘯過去三年,隨著銀行界雷曼産品糾紛的逐步解決,香港立法會對於雷曼事件的調查工作也已經完成。研究雷曼事宜小組委員會主席何鐘泰今日表示,調查期間曾傳召62名證人及召開106場聆訊,目前委員會即將開始撰寫報告。(彭琳 發自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