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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呼籲儘快出臺專門的銀行卡條例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30日 20:4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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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卡欺詐、信用風險雙降 專家呼籲儘快出臺《銀行卡條例》

  新華網北京5月30日電 (記者 吳雨、劉琳) 中國銀行業協會30日表示,2010年我國信用卡欺詐、信用風險指標呈現雙降。專家認為,睡眠卡、套取資金等問題仍需關注,呼籲儘快出臺專門的《銀行卡條例》加以規範。

  數據顯示,目前信用卡消費額在社會消費零售總額中佔比達到32%。信用卡已經成為我國居民重要的非現金支付工具,信用卡信用風險和欺詐風險仍是信用卡與行業面臨的兩大主要風險。

  銀行業協會發佈的《2010年中國信用卡産業發展藍皮書》稱,2010年信用卡欺詐損失金額為11788萬元,較上年下降32.38%;信用卡欺詐損失率為0.0038%,較上年下降0.004個百分點。境內各發卡行的信用卡延滯賬戶餘額總計為15.99億元,比2009年末減少4.4億元,下降21.4%;信用卡延滯損失率為0.39%,比上年下降55.6%;以年率計算的當前損失率0.76%,比上年下降63.3%。

  銀行業協會專職副會長楊再平表示,2010年,中國信用卡監管機構的風險控制政策逐漸強化,欺詐風險和信用風險等相關風險指標呈下降趨勢。“發卡銀行改變單純追求客戶數量增長的粗放式經營策略,開始注重防範風險精細化管理和集約化經營。”

  業內人士表示,雖然指標有所下降,但目前“睡眠卡”佔用資源、利用信用卡套取資金等風險隱患仍存,需要專門法規予以規範。

  中國人民銀行18日發佈的《2011年第一季度支付體系運行總體情況》顯示,截至第一季度末,全國信用卡期末應償信貸總額(信用卡透支餘額)4737.81億元,同比增長90.6%,較2010年第四季度增加246.21億元,增長5.5%。

  有分析人士稱,信用卡透支餘額大幅增長源於貨幣緊縮,目前信用卡循環還款年利率在18%左右,較民間借貸利率低得多。不少人擔心由於信貸資金緊張,部分人將信用卡透支當成融資渠道,利用信用卡套取資金用於投資。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金融教授趙錫軍(微博專欄)認為,不應該簡單地將信用卡透支餘額大幅增長與信用卡風險聯絡在一起。信用卡只為解決客戶日常消費,不能做股票等投資用途,銀行對此有嚴格限制。

  一家股份制商業銀行信用卡中心負責人告訴記者,利用信用卡變相套取資金對銀行風險極大,是監管層明令禁止、各家商業銀行聯合公安等部門嚴厲打擊的重點。“遇見臨時性的大額消費貸款我們都會謹慎審核,更別説套取資金用於投資。”

  此外,他還表示,近期銀行流動資金確實較為緊張,但未特別縮減客戶個人消費信貸規模,也沒碰見客戶特別申請長期提高信貸額度的現象。“我們制定個人消費信用額度的宗旨是:合適額度給合適的人。在滿足用戶的日常消費需求的同時,注意防控信用風險。”

  趙錫軍認為,信用卡市場發展迅猛,出現風險案例不可避免。前幾年,信用卡市場跑馬圈地的發展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信用卡風險。“如果客戶的信用卡長期睡眠,或者信用額度使用率較低,長期佔用銀行風險資産卻未有效使用,這將增加銀行資金成本,損害銀行自身利益。”

  今年年初,中國銀監會頒布了《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規定未使用授信額度將以50%系數被納入加權風險資産,並要求商業銀行在6月底完成調整。

  監管層不斷發佈新的監管辦法防範信用卡風險,但在發卡市場、受理環境、經營模式等已發生了巨大變化的今天,信用卡的相關規章仍然沿用1999年央行頒布的《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並未出臺專門的消費金融法律條例。早在2001年央行及相關部門&&召開《銀行卡條例》(討論稿)國內和國外專家研討會,但時至今日仍未正式出臺。

  專家表示,《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中很多規定已遠落後於形勢發展,也沒有涉及管理模式、發卡行、收單市場、網絡支付等內容,有必要儘快出臺專門的《銀行卡條例》,明確信用卡交易中各方當事人所處的地位和權利義務,允許在法律許可範圍內信用卡管理模式創新,促進我國信用卡産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