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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5月29日 06: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聞晨報
晨報記者趙磊報道 近日,“卡斯特”商標持有人贏得了針對法國CASTEL(卡斯代爾)公司商標侵權的權益保護禁令。溫州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查封被告法國CASTEL公司的第3262418號CASTEL註冊商標專用權(查封價值以人民幣4000萬元為限)。
據悉,“CASTEL”商標由法國CASTEL公司在2007年11月21日公告註冊,但由於在中國涉嫌嚴重侵犯“卡斯特”商標專用權,CASTEL及其代理商被“卡斯特”商標持有人起訴,最終涉及賠償金額高達2億元。
據了解,遭遇大量侵權倣冒行為的“卡斯特”是進口紅酒著名品牌,一直擁有良好的口碑和市場佔有率,是國內銷量和知名度最高的進口葡萄酒品牌之一,因此在市場上遇到了大量侵權和倣冒行為。
5月25日,卡斯特公司透露,在發現法國CASTEL産品非法使用卡斯特註冊商標後已發送了停止侵權告知函,但CASTEL並未終止侵權行為。
昨晚,知識産權領域專家對該案評論稱,法國CASTEL公司侵權事實清晰、侵權的惡意性明顯。若法院最後判決支持原告的索賠金額,而被告拒絕不支付賠償金,法院有可能把此商標所有權判給賠償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