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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激辯個稅改革:工資外收入灰色收入成徵稅漏洞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27日 16: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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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北京5月27日電 (記者 賈玥)自4月25日至今,個稅修正案草案已收到逾22萬條公眾意見,超過以往20部法律草案總和,公眾關注度空前高漲。如何評價目前個稅調整方向?個稅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是否明顯?個稅更適宜實行超額累進稅率還是平稅制?

  日前,央視《經濟半小時》邀請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賀鏗、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微博專欄)及清華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微博專欄),就上述問題進行探討。專家認為,個稅制度在調節工資外收入方面還很不到位,灰色收入、黑色收入的存在使得通過個稅縮小貧富差距“力不從心”。

  個稅改革方案“小打小鬧”?

  此次個稅修正案草案最受關注的有兩個方面:一是個稅免徵額從現在每月2000元上調到3000元,二是將現行工資薪金所得9級超額累進稅率改為7級,取消15%和40%兩檔稅率,擴大5%和10%兩個低檔稅率的適用範圍。

  賀鏗對於上述調整表示認同。他認為,個稅免徵額上調考慮到多方因素,具有可行性;9級稅率改為7級,把最高兩級和最低兩級分別合併,體現了調節收入分配差距的目的。賈康同樣表示,上述調整是“個稅改革邁出的有明顯正面效應的一個步驟”,值得肯定。

  但在有人為草案叫好的同時,也出現了反對聲音。李稻葵直言,這一個稅改革方案“簡陋、脫節,甚至沒經過基本思考”。

  “我們的個稅體制是1980年推出的,當時主要針對外企高薪人員。現在30多年過去了,中國經濟、社會已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但現在的個稅改革只針對稅制細節做出調整,大框架並未改變,不能解決根本問題。”李稻葵説。

  個稅調節收入分配作用多大?

  稅收的職能與作用主要是籌集財政收入、調控經濟以及調節收入分配。其中,個人所得稅是調節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

  在李稻葵看來,我國目前寄望通過徵收個稅來調整收入差距不能達到預期目的,草案中採用的個稅徵收辦法不能起到調節高收入群體收入的作用,因為徵收辦法是以工資收入作為個稅徵收依據的。

  《個人所得稅稅法》中明確規定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産租賃所得、財産轉讓所得以及偶然所得部分被徵收的很少,甚至基本不徵收,這使得個稅徵收範圍過窄,甚至有評論認為現在的個稅就是工資稅,工薪階層成為納稅的主體,而高收入者的收入則難以嚴格徵繳。

  李稻葵指出,很多人的收入並非體現在工資單上,事實上,收入差距更多是體現在工資單以外的地方,其中包括財産性收入,還有一些是灰色或黑色收入,而正是這些非工資收入使得通過個稅調整貧富差距“力不從心”。

  賈康也坦言,由於個稅的邊際稅率達到45%,很多高收入人群以各種手段避稅,使得個稅無法真正覆蓋應有的範圍。

  “一個擁有很大産業的富豪,他有權決定給自己開多少工資,也許每個月賬面收入只有三五千塊錢,這就與普通工薪階層繳納的個稅相當。應該説,個稅制度在調節工資外收入方面很不到位。”賈康説。

  據李稻葵給出的數字,我國勞動收入佔GDP的比重從1992年至2009年持續下降,到2009年已經降至40%以下,最近兩年才有好轉。而在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這一比重可以達到65%-70%。他認為,勞動收入本就是我國國民收入分配的短板,卻還要面臨徵稅,而相比之下,資本所得的稅賦卻很輕甚至為零,顯然有失公平。

  平稅制還是超額累進稅率?

  “既然個稅很難調節收入分配,而綜合稅收負擔又很重,建議應該徹底改革現行超額累進稅率,實行平稅制。”李稻葵解釋説,平稅制是單一稅制,可大幅度降低個稅稅率,同時降低個稅累進幅度,採用比較平穩和較低的稅率來徵收個稅。

  李稻葵指出,個稅徵收應採用寬稅基,只要是收入都要捆綁在一起;此外,還要採取低稅率,只有這樣才能鼓勵大家都積極納稅,而如果稅率太高,不僅降低高收入群體勞動投入和資本投入積極性,還會為偷稅漏稅帶來隱患。他舉例説,現在世界各國的稅改方向都是平稅制,就連一貫實行超額累進稅率的美國,也有7個州開始實行平稅制,而俄羅斯在推行13%單一稅率的平稅制後,效果非常好。

  李稻葵認為,實行平稅制後增加的部分稅收,可用來為困難家庭提供補貼。他算了一筆賬:全國有大約4億個家庭,如果其中10%需要補貼,以每個家庭一年補助1萬元計算,則一年需要4000億元,僅佔財政收入的5%,而這完全可以用平稅制增加的收入填補。

  對於李稻葵的想法,賈康並不認同:“我國不具備推行平稅制的社會基礎,不能因為平稅制在俄羅斯取得成功,在中國就一定會成功。”賀鏗也表示,在我國推行平稅制“是一種空想”。

  賈康認為,我國現在已經不再像俄羅斯那樣,需要通過實行單一稅制來提高收入,以促進本國經濟運轉。我們現在更迫切的是,需要發揮個稅調節收入再分配的功能,來“抽肥補瘦”,這是中國明顯不同於俄羅斯社會實際的一面。